所属学院:特殊教学学系
一级学科:教育学
学科名称:特殊教育学
学科代码:040109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功底,系统掌握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基本理论和最新成果。能够较好地运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进行独立研究。能掌握一门外国语。能从事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能胜任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负责制。指导采取集体讲授、小组讨论、课外实践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重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研究能力。鼓励学生参加课题研究和教学实践,培养和锻炼其基本的科研素养和教学能力。
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040109 特殊教育学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1、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
2、特殊儿童临床研究
3、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政策法规
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跨学科或专业课程。
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和研究方法类等公共选修课程。学位基础课为本专业的学位必修课程。学位专业课包括面向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和结合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考查成绩按等级制计分。 跨专业入学(原则上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跨一级学科可认定为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学生本科课程成绩和现专业要求决定是否补修本专业相关课程, 补修课程学分另计,不能替代规定的学分。
本专业应修总学分至少为 30 分,且分项学分不低于以下要求。学位基础课至少应修满8 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至少应修满 5 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至少修满 6 学分;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选修)至少应修 2 学分,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其中学位公共课的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指定选修,1 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医科研究生指定选修,1 学分);公共外国语为 4 学分:《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自主学习,网上考核,不计算学分。 学位公共课的选修部分的课程为“第二外语”、“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技术"、“研究方法类公共选修课”等,研究生可选修其中一门(2 学分)。
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外国语、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
2、学位基础课程:特殊教育比较研究、特殊儿童认知与语言发展、特殊儿童社会性发展、西方哲学与人的教育、教育研究方法(含:教育的量化研究方法)、教育统计基础、回归分析、实验设计、教育与心理测量基础、准实验设计、教育中的因果推断、多元统计、结构方程建模、多层线性模型、问卷调查、高级教育与心理测量、量化科研论文写作(含:教育质性研究方法)、质性研究导论、田野研究、叙事研究、文化与生活史研究、质性研究成果撰写、案例研究、扎根理论、行动研究、质性分析软件应用;
3、学位专业课程: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研究、特殊儿童评估理论与实践、实验设计与数据处理、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特殊儿童有效教学研究、积极行为支持研究、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技术、专业外语、自闭症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前沿、特殊儿童家校合作研究、特殊儿童思维训练研究、特殊儿童生理心理研究、特殊儿童康复训练课程设计、早期干预理论与实践研究、学前特殊教育专题研究、特殊儿童生涯发展研究、论文写作
4、公共选修课 I:“公共选修课 I”指“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技术”、“研究方法类公共选修课”等,研究生可选修其中一门,2 学分。对本课程不作要求的院系,请用学位专业课(必修/选修)或跨学科专业课程冲抵。
说明:学位基础课——《教育研究方法》4 个学分的课程,不限质性量化,前期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由选择。随后系里统筹,确定选择相对集中的结构方程建模(2 学分),问卷调查(1 学分),质性分析软件应用(1 学分)三门课程为本专业共同修读的课程。同时鼓励学生在此之外,可以更多选择其他课程。
科研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参加一次院系研究生学术论坛。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及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
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各类课程修读情况、基本文献阅读情况、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的完成情况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要求如下:
(一)课程修读和基本文献阅读
至第四学期末,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基本文献阅读,并至少提交一篇文献综述,鼓励阅读拓展文献。
(二)实践和科研训练
1、聆听或参与学术报告至少30次。
2、教学实践或科研工作量累计40学时(科研工作指在学习期间申请的自主科研项目或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具体工作量由导师评定)。
3.社会实践累计工作量不少于2周(实践单位指各级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街道社区等,实践成绩以实践单位的鉴定为依据)。
(三)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需阐明选题的理由、目的和意义;能比较系统、清晰地介绍国内外该领域的进展和动态;能详细列出研究课题的研究设计、研究阶段与工作计划;需明确创新点或需解决 的关键问题;明确课题的研究重点与难点等;并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学位论文要求
(一)答辩资格审核
拟毕业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需接受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包括中期考核复核、学术活动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
(二)学位论文要求
在修完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和考查合格,并通过中期考核后,应撰写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学位论文要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在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院系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组织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论文具体要求包括:
1、论文选题
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研究目标清晰、明确。
2、论文撰写
论文能反映作者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新的见解;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适当;论文逻辑结构严谨,语言精炼,能对问题作完整和系统的阐述;参考文献引用、标注淸晰、格式规范.。
3、论文评阅和答辩
严格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实施论文评阅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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