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教育学院
学科名称:教育学
学科代码:0401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学科简介
教育学是一门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和问题、揭示教育规律及其运用特征的学科,其内容主要涉及人的成长、发展与学习、教育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教育活动的开展与组织,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律等。教育是广泛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社会现象,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学的研究核心是教与学的活动及其关系,其任务在于探索如何通过教与学的活动促进学生的发展。教育学是在总结教育实践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经过长期的研究积累而发展起来的知识体系,主要涉及教育本质、教育目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的组织形式与方法、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的政策与法律、教育的历史与文化等多方面领域和主题。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科发展的源头可以追溯至1940年国立中正大学创办时开设的教育系。著名教育家陈鹤琴、罗廷光和邱椿等曾在此任教。教育学科于1985年开始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获批教育科学研究法硕士点,2010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入选江西省高水平学科。2015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招收教育原理方向博士生。2018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教育部第4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被评为B档,在所有参评高校中排第21位,在地方师范院校中排第9位。
本学科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督学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1人、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4人、江西省中青年文化名家1人、井冈青年学者1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本学科设有4个稳定的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
本学科拥有众多高位教学与科研平台,其中包括“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和“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等2个教育部项目以及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基于大数据的江西省教师质量监测、评估与服务协同创新中心”、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和“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书院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等4个省级科研机构。本学科所在学院为江西省高校教育学科联盟牵头单位。
040100 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的主要特色与研究领域包括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美学研究、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高等教育理论与高校教师发展、信息化教学与远程学习、现代课程理论与学科教学改革、书院文化与教育等,近年来在上述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和教育部课题30余项、省级课题200余项;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教育科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80余部,3项成果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0余项成果获省级优秀成果奖。
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宽广学术视野和扎实专业功底,具备较强的批判性思维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在教育领域某一方向有深度研究,具备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的能力,胜任教育理论工作、教育政策分析、教育教学活动或教育管理等教育实践领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知识要求:(1)教育基本知识。教育学博士生应掌握教育哲学、课程与教学理论、教育史、教育管理理论、教育技术、教育测量、教育统计与评价等知识。(2)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博士生应根据所选的学科方向,全面系统掌握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历史、现状及前沿动态,透彻了解和把握与自己研究相关的重要理论及其历史脉络。(3)相关知识基础。了解与教育学密切相关的知识系统,主要包括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以及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应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研究方向,认真学习,使自己具有人文精神,形成科学思维,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教育问题。(4)研究方法知识。应全面掌握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原理及具体方法,能独立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善于把握学科方向的前沿性问题,进行深入的创新研究。(5)语言知识。能娴熟地运用中文,思维严谨,逻辑严密;同时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充分使用教育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良好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6)教学知识。应掌握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规律,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不仅能够系统讲授高校的课程,而且能够组织实施小组讨论、研讨会等,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和硕士生的学习和研究。
基本素质要求:(1)学术素养。具有献身科学与教育、服务社会和人民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保持独立的学术人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怀疑精神和创新精神,对教育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相应的研究领域和学术专长,具备较好的学术研究潜力;全面掌握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原理和具体方法;具有团队合作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自觉尊重与保持知识产权的观念与态度;保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2)学术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科学诚信;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引证他人成果须实事求是;严格遵守教育学专业的写作、引文和注释规范;不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调查或实验数据;不抄袭、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不故意夸大学术成果的理论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研究成果发表时,根据贡献大小而据实署名;合作成果发表时应征得合作者的同意,不在未参与研究、未作出贡献的研究成果上署名,自觉杜绝一稿多投;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规范。
学术能力要求:(1)获取知识能力。掌握坚实宽广的教育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追踪教育科学前沿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教育学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熟练掌握信息技术,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数据库检索、获取学术研究成果与其他学术信息。(2)学术鉴别能力。能够明确辨别教育研究问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和创新性;能够准确判断教育研究方法与研究问题的适切性;能够中肯评判教育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3)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瞄准教育研究前沿,关注教育热点,提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能够根据研究问题熟练地、适切地选择和运用质化和(或)量化的教育研究方法。(4)学术创新能力。能够开拓新的教育研究领域,能够运用新的教育研究方法,能够运用新资料论证重要观点或理论,能够提出教育领域的重要问题或命题,取得创新性的或具有较大学术价值或社会价值的教育研究成果。(5)学术交流能力。能够熟练地在研讨班、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与观点;遵守学术规范与要求,正确运用学术语言,表达学术成果。(6)其他能力。应具备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基本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定向就业(全脱产)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定向就业(非脱产)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不得低于4年,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7年,休学创业的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含硕士阶段)。
研究方向及简介
1、教育学原理(040101)
教育学原理研究方向以探究教育学基础性原理为核心任务,以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研究领域。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本质、教育规律、教育目的与教育价值、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教育制度等。
2、高等教育学(040106)
高等教育学研究方向研究高等教育现象和高等教育问题,探索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律;重点研究高等教育基本理论,揭示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探寻高等教育运行变化的基本轨迹,解决高等教育的实践问题,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3、教育技术学(040110)
教育技术学研究方向注重理论与技术相结合,运用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信息科学和技术,促进学习者学习、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教学规律的变化,研究如何运用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信息科学与技术,优化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设计,促进学习者学习。
4、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学习、课程、教学与评价及其与教师的关系,探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课程与教学的实践问题、课程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等,注重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校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创新性理论指导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策略
培养方式和培养计划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博士生培养工作的各个环节均承担主要责任,须负责指导和督促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写作,指导博士生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同时还须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组成员对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疑难解答及论文指导均负有义务。
2、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二个月内,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必读书目、科学研究计划等,并需要对研究生文献阅读量做出基本要求。培养计划需在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教育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并认真遵照执行。
3、坚持将科研贯穿到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要强化课程学习的问题研究意识,重点培养独立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每位博士生每年要围绕课程学习至少完成1篇专业性学术论文并达到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水平;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的助研工作,每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参与导师或导师组成员主持的前沿性、高水平课题的科研工作,拓宽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提升博士生的创新能力。
4、课程学习环节注重博士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案例分析、社会调查、方案设计、研究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鼓励跨学科选修课程。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每一门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需要至少阅读8部以上的专业书籍、50篇以上的国内外期刊论文。其完成任务情况在由导师牵头、任课教师参加的学术沙龙书面汇报与口头交流中进行评价。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总学分:18
总学分:16
公共必修课学分:6
学科必修课学分:6
任意选修课学分:4
补修课:不计学分
学术活动学分:2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1、公共必修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公共英语1、公共英语2、专业英语;
2、学科必修课程:教育原理专题研究、教育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教育统计与测量;
3、任意选修课程:教育基本理论前沿问题研究、教育哲学专题研究、高等教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高等教育发展前沿问题研究、高等教育管理前沿问题研究、教育技术学经典阅读、教育技术学前沿专题研究、课程与教学论专题研究、学习科学与教学设计专题研究、外语教学前沿问题研究、体育教学前沿问题研究。
4、补修课程:教育原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
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硕博连读研究生:
1、培养过程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硕士阶段需完成全部硕士课程,博士阶段需完成全部博士课程及博士培养环节。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其他相关文件。
2、面向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选拔具备较强科研潜力,攻读博士学位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研究生。由硕士生本人申请,学院考核,报学校批准。重点考察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国语应用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3、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宽广的学术视野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具备良好的批判性思维、较强创新精神,在教育领域某一方向有较好的研究潜能,具备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的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4、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建立考核分流机制,有效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完成其硕士生学籍阶段的相关培养计划并成绩合格;鼓励支持其在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当学年的第二学期选择博士生相关培养计划进行学习。硕博连读研究生均需要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培养相关规定完成课程学习、考核、答辩等相关要求。
(三)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可采用笔试、口试、科研论文等形式。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的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和形式,加强对博士生基础知识、科学思维、创新思维和研究问题能力的考核。考核过程应与教学过程紧密结合,通过考核促进博士生积极学习和教师课程教学的改进提高。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须保留试题、试卷。学科必修课75分及以上为合格,公共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在论文开题前(第三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开题和写作阶段。中期考核旨在对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开题报告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博士生中期考核主要以教育学经典著作综合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博士生掌握教育学经典著作基本内容、思想、原理的情况,目的是考查博士生在本学科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是否能够进入博士生培养的下一个环节。教育学经典著作综合考试由学院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由5-7名本领域专家组成。考核的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核委员会根据考生对教育学经典著作掌握的程度,评定中期考核成绩。中期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方可进行博士论文开题环节。不及格者可随下一轮考试重考一次,重考不及格者应劝其退学。
同时,考核委员会须对博士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学习成绩、科学研究、论文准备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写出中期考核评语。
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第二作者,并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2篇或A类期刊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不少于1篇是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未完成者,不得授予博士学位。
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在导师和导师组集体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主要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教育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博士研究生至少应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包括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
(一)论文选题要求和开题报告
1、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商定。所选题目必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合乎教育学学科所在方向要求,同时兼顾学生学习兴趣和导师研究特长。鼓励博士生根据自身长远学术规划选题。第一个学期部署论文选题工作,第二个学期讨论并确定论文选题。
2、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在广泛社会调研、查阅中外文献、掌握本方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相关参考文献等。开题报告不少于20000字。
学院成立教育学学科开题小组,组织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博士生的开题报告须经过导师同意,并且提交开题报告会接受导师组集体把关并获得通过。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第二次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须重新选题,并参与下一届的开题。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
(二)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1、进展报告。
博士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期间,除接受导师的具体指导之外,应安排1-2次向本学科导师指导小组汇报论文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商讨解决的办法。
2、中期检查。
每年1月份完成。博士生应于第五个学期末以前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导师组将根据博士生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对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论文检查如发现不能按期保质完成论文写作的情况,导师组要责令学生整改,问题严重者可劝其延期毕业。
(四)论文评阅与答辩
1、论文写作。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在本学科研究领域作出创造性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一般应于第五学期末完成。
2、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论文检测,方可进行预答辩。学院在每年2月底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会。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不予送审。论文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它条件后,正式申请学位论文评阅。
3、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办理;博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盲评审制;一题五审。论文评阅意见:(1)均为“A”,则可以直接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2)评阅意见中有“B”的,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后参加答辩;(3)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为“C”的,学位申请人应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若有两份或两份以上评阅意见为“C”的,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应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4)评阅意见为“D”的,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应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月。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细参见《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4、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格式的顺序依次为:封面、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字。学院每年5-6月份组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正式答辩的论文,必须附上送审专家的意见,并根据送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正式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后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不授予学位。
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