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学是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社会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19世纪以后为缓解日益激烈的社会矛盾而不断进行社会立法的背景下,西方某些国家(诸如德国、日本等国)的一些法学学者从20世纪初开始综合研究社会法;30年代中国大陆一些法学学者也积极参与讨论,后来中国台湾法学学者也多有论述。其主要观点有:社会法乃公私法之外第三法域;社会法是维护生存权的法;社会法是保护弱者的法;社会法是法制转型后的社会公益之法。
本世纪以来,我国社会法学研究也由于社会法地位的凸显而日益活跃起来,特别是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法治建设的战略后,社会法学术研究越加向更广阔领域和深层次拓展,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社会法列为我国七大法律部门之一,也促进了社会法学科的深入研究。
0301Z8 社会法学(二级学科)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德、智、体、能、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层次专门职业人才,并具有博学笃行,厚德重法,坚持正义,维护法治所特有的政治品格。业务上应清楚地了解本学科的研究范围与前沿,明确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热点和难点;牢固掌握并运用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系统深入地掌握本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社会法律的立法与司法体系;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和处理民商案件及相关案件的能力;能独立熟练地运用材料信息和现代研究手段,承担社会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
课程设置
民法总论、刑法学、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社会法基础理论、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卫生法学、慈善法学、反歧视与特殊群体保护法、社会法学名著、导读与论文写作、劳动法案例分析、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法社会学等。
相关学科
社会法学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相关学科有: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
就业方向
社会法学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