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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江西师范大学| 2023-07-03|6775

所属学院:教育学院

学科名称:教育学原理

学科代码:040101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型或应用型高层次教育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能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

2、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教育科学方法研究教育问题,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能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培养方向

教育学原理方向培养研究生掌握教育学原理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具有从事教育学教学工作和独立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040101 教育学原理二级学科培养方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公民与道德教育、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等三个研究方向。

1、教育基本理论方向主要研究教育与个体发展的关系、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教育目的、教育功能、教育价值、教育制度等。

2、公民与道德教育方向主要研究公民与道德教育的本质、公民与道德教育的特征、公民与道德教育的传统与变革、公民与道德教育的目标与价值、公民与道德教育的内容、公民与道德教育的方法、公民与道德教育的途径等。

3、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方向主要研究教师教育的对象、教师教育的地位与功能、教师教育的传统与变革、教师教育的政策、教师教育的模式、教师职业的演变历程、教师劳动的特点、当代教师的素养、教师专业发展等。

标准学制

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不超过2学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学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者,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公共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专业英语、学术论文写作指导;

2、学科基础课程:教育原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方向核心课程:教育理论专题研究、德育理论专题研究、教师教育专题研究;

4、方向探究课程:现代外国教育理论流派、公民教育研究、教师发展研究;

5、方向选修课程:教育统计与测量、质的教育研究方法、现代家庭教育理论

6、教育社会学专题研究、外国教育名著选读。

(一)课程设置原则。本专业在一级学科的视野和范围内设置课程,按照基础性和前沿性原则,做到“既宽又尖”。

(二)课程结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大类,其中必修课程属于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属于非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核心课、方向探究课;选修课程包括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跨学科考入的硕士生,应补修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本专业硕士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学位课程)不少于27学分,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详见《硕士生课程设置、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规格表》,每学分以18学时为标准安排教学。

1、公共必修课(共5门,8学分)

本专业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课,由研究生院于第一学年内统一组织开设(专业外语课除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旨在提高硕士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水平,第一外国语课旨在加强硕士生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①思想政治理论课(2门,3学分)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文件的要求设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实施,理论联系实际,以专题形式开展模块化教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必修),2学分,36学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必修),1学分,18学时。

②第一外国语课(2门,4学分)

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第一外国语课分为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

●《公共英语》(1门,3学分):公共英语由研究生院组织,外国语学院具体实施,第一学期开设基础英语(1学分),第二学期开设应用英语(2学分)。

●《专业外语》(1门,1学分):本专业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开设专业英语课程。专业外语课由学院组织实施。

③ 《学术论文写作指导课》(1门,1学分)由学院统一开设。

2、学科基础课(2门,6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硕士研究生学习和掌握一级学科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的基础课程。本专业学科基础课按一级学科设置,开设2门,共6学分,其中1门为教育原理,1门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方向核心课(3门,9学分)

方向核心课是硕士生掌握本培养方向基本知识结构和领悟本方向精髓的核心课程。方向核心课按一级学科下设的培养方向设置,开设3门,共9学分。

4、方向探究课(4学分)

方向探究课是硕士生掌握本研究方向前沿问题和尖端知识的课程。本专业按培养方向下设的研究方向设置,方向探究课总学分为4学分。

5、方向选修课(至少6学分)

方向选修课是为硕士生拓宽知识面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本学科选修课程,本专业按一级学科下设培养方向。硕士生至少选修本学科方向选修课6学分。

6、跨学科选修课(至少2学分)

为了扩大硕士生的学术视野,硕士生需跨越一级学科选修课程,选修学分至少须达到2学分,课程考核按照选修课标准执行,考核合格后以所选修的课程计算学分。

7、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生需补修与本学科相关的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需补修的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但不计学分。

(三)课程考核。硕士生培养方案设置的各门课程均应进行考核,硕士生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学位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或“中”及以上为合格。公共必修课和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及格”及以上为合格。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硕士生课程的考试,可采取课堂开卷、课堂闭卷、课程论文、口试加笔试等不同的形式;硕士生课程的考查,是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提倡以撰写文献阅读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课程过程考核。

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和课程特点,自行选择考核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考核方式,各学科均应注重对硕士生创新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必修环节

(一)学术活动

为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硕士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本专业将为硕士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设学科前沿讲座等。在读期间,硕士生应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需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校内外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院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二)实践活动

本专业根据国家对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加强硕士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将实践活动作为硕士生必修环节。实践活动的形式包括社会调查、方案设计、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研究报告等,硕士生参加实践环节活动的情况须记入《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实践活动考核表》,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文献阅读

为充分发挥经典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学科基础知识中的作用,本专业按培养方向开列反映本培养方向学术传统和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的必读和选读著作、文献及主要学术期刊的目录,对硕士生在读期间的文献阅读量提出明确要求,把文献阅读情况作为硕士生中期考核淘汰的重要指标,并按培养方向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文献阅读清单,分为一级学科范围内必读文献目录和各培养方向必读文献目录两部分。

中期考核

为建立硕士生分流培养的机制,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前,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文献阅读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本专业实施按培养方向撰写文献综述并报告制度,由导师组实施文献综述审核通过,作为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未通过文献综述撰写环节,不能进入论文阶段,具体参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执行。

科研能力培养

本专业突出硕士生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科学研究贯穿于培养全过程。出台激励政策,鼓励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研究,促进硕士生科研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提升。硕士生在校期间一般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综合训练,是培养硕士生学术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在第四学期开学初开题,在第六学期开学初进行论文预答辩,在第六学期预答辩后实行重复率检测,并实行学位论文双盲审制度。

(一)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3月份完成开题报告,并开题。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审查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

(二)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各培养方向在第五学期9月中旬组织论文中期检查。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论文完成后必须经导师认可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才能进行专家评阅和答辩。论文评阅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培养方式

(一)培养采取导师个人指导和集体指导相结合

硕士生培养在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采取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与导师级联合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个人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集体指导和团队培养的优势,每个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由3-5人组成,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个性化发展。

(二)完善以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既要发挥对研究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作用,也要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的教育作用。导师应为在学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三)采取多样化课程及教学范式

专业课程学教学运用问题式、案例式、研讨式和参与式等多种教学范式,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实证分析等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小微学分课程(1-2)、习明纳(Seminar)课程、系列讲座课程和短期课程等四种形式加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学院设立院级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

为保证硕士生在学期间或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学院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资助制度,每年在申报校级与省级的课题项目中按培养方向遴选1-2项进行资助,以有效提高硕士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五)学术交流活动

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讲学,或派出研究生到重点研究型大学或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或访学。

(六)增加国际化培养环节

平均每年至少派遣2-3同学到境外大学研修或合作培养;每年邀请1名境外学者开设短期课程、研讨班、讲座等。

(七)繁荣学术氛围

为繁荣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氛围,学院设立导师及青年博士教师论坛,每年为硕士生开设一次学术讲座。学院设立“新教育论坛”,研究生每月开展一次学术活动,每个硕士生在学期间做一次学术报告。

毕业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硕士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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