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一级学科:教育学
学科名称:高等教育学
学科代码:040106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能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高等教育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掌握并能够运用一门外国语,毕业后能独立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从事高等教育领域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培养方式与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制3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少数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未按时达到培养要求的可申请延期毕业,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040106 高等教育学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1、高等教育原理
2、高等教育管理与政策
3、高等教育评估
4、院校研究
5、教师教育研究
6、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
7、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8、高等教育历史与比较研究
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和研究方法类等公共选修课程。学位基础课为本专业的学位必修课程。学位专业课包括面向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和结合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考查成绩按等级制计分。 跨专业入学(原则上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跨一级学科可认定为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学生本科课程成绩和现专业要求决定是否补修本专业相关课程,补修课程学分另计,不能替代规定的学分。
本专业应修总学分至少为34分,且分项学分不低于以下要求,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其中学位公共课的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指定选修,1 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医科研究生指定选修,1学分);公共外国语为 4 学分;《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 自主学习,网上考核,不计算学分。
学位基础课至少应修满 13 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至少应修满6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至少修满 6 学分;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选修)至少应修 2 学分。
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外国语;
2、学位基础课程:西方哲学与人的教育、教育研究方法(含:教育量化研究方法)、教育统计基础、回归分析、实验设计、教育与心理测量基础、准实验设计、教育中的因果推断、多元统计、结构方程建模、多层线性模型、问卷调查、高级教育与心理测量、量化科研论文写作(含:教育质性研究方法)、质性研究导论、田野研究、叙事研究、文化与生活史研究、质性研究成果撰写、案例研究、扎根理论、行动研究、质性分析软件应用、高等教育学导论、中外高等教育史;
3、专业必修课程:高等教育管理学、大学课程与教学、专业外语;
4、专业选修课程:高等教育社会学、高等教育经济学、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评估、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教师教育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学生发展理论与实务、学术活动的社会学分析、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新进展、量化研究的实践训练、SPSS 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史学方法与教育研究、高等教育财政学、学术社群与近代中国社会、院校研究与科研管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教师政策与教师发展 。
说明:学位基础课——《教育研究方法》,共计4学分,“教育的量化研究方法”与“教育的质性研究方法”至少各修2学分,“质性研究导论”为必修。其他要求,建议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已有基础,自行确定修读量化研究方法及其他课程。
科研成果要求
鼓励研究生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但是否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取得答辩资格的先决条件。
中期考核
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在其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对拟毕业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各类课程、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的完成情况、基本文献阅读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此外,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由导师给出以下两方面的考评意见:1) 通过课程学习与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素质;2)论文开题前的研究准备状况。
基本文献阅读能力训练考核是中期考核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必须阅读指定的专业基本文献阅读书目及拓展阅读书目,必须阅读本专业重要中英文期刊,掌握研究前沿动态。在中期考核前,研究生需围绕基本文献阅读书目、拓展阅读书目或研究前沿文献撰写读书报告一份提交审核,由导师组进行评分。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定于第三学期末完成,并由培养单位和导师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和评定。第一次开题报告没有通过的学生,需根据考核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1-2月后重新申请开题。开题报告再次不通过者,根据其学习情况,可作延长学习年限或肄业处理。第五学期末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不通过者可作延长学习年限或肄业处理。
考核程序:以研究所为考核基本单位,形成研究所党政考核小组,由教学秘书整理考核材料,并报送学院与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建立中期考核的评价、选拔与淘汰机制。
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包括中期考核复核、学术活动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本专业鼓励研究生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但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取得答辩资格的先决条件。研究生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学术会议论文、学术论坛报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等均可作为其科研成果提交考核。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硕士研究生在修完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和考查合格,并通过中期考核后,应撰写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学位论文要保证一年的工作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在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院系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组织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根据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是:
1、资格要求: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在读期间,未出现违反法律、校纪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重大错误。
2、内容要求: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研究主题明确,思路清晰;文献工作扎实,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论文研究领域内的成果及其最新进展;能够反映出作者掌握了 高等教育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方法;论文有新见解。
3、技术规范要求: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肃对待研究文献;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能够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论文逻辑结构合理,文字表达清晰,符合现代汉语规范;文字、标点符号及排版的错误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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