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
一级学科:教育学
学科名称:高等教育学
学科代码:040106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高等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全面扎实的教学、研究的技能与方法,以及具有创新性的、宽广的研究视野,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运用外文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毕业后能独立从事高层次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专业教学和高等教育管理工作。
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040106 高等教育学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1、高等教育原理
2、高等教育管理
3、高等教育政策
4、高等教育评估
5、教师教育研究
6、比较高等教育
7、学术政策与管理
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至少修读6学分;学位基础课为学位必修课程,至 少修读3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至少修读4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至少修读4学分。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程至少选修1门,不少于2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至少应取 得 19 学分。
导师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和博士研究生已修读课程的情况,要求博士研究生补修一些先修课程。
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外国语;
2、学位基础课程:高等教育理论问题研究;
3、专业必修课程:高等教育管理问题研究、科研论文写作;
4、专业选修课程:高等教育研究方法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研究、学术组织的运行与院校研究、中外高等教育比较。
科研成果要求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文科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三)本人为 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另,留学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须达到以下要求:以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 A&HCI、SSCI、SCI 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培养环节考核
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分为年度报告、研究生伦理与学术规范、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科研成果要求等。
(一)年度报告
每学年末,博士研究生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经研究所、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备案。
(二)研究生伦理与学术规范考核
该考试以博士生自学为主,网上考核,一般需在第三学期结束后完成。
(三)资格考试
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资格考试。依据研究生院制定的《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办法》,我所的资格考试包括“基 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前沿知识、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两部分,其中“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部分的考核以提交命题论文形式进行。论文题目由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委员会事先拟定,参加考核的学生抽签决定自己的论文题目。在论文题目确定后, 学生需在 3 天内提交论文,并择期进行答辩;“前沿知识、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方面内容以口试为主,学生在参加考试之前,需提交本人在就读期间发表的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
专著等能反映本人学习和科研水平的学术成果。考试采用专家提问和随机抽题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博士生的考试时间为1-2小时。
(四)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不少于30次的学术讲座,其中包括在本所范围内公开作一次学术报告。 考核程序:以研究所为考核基本单位,形成研究所党政考核小组,由教学秘书整理考核材料,并报送学院与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建立中期考核的评价、选拔与淘汰机制。
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完成本专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2、开题报告审核。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需要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需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工作。院系和研究生院在第三学期初进行考核。
3、上述培养环节考核全部通过 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预答辩环节。预答辩的具体实施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预答辩实施办法》执行。
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在导师指导下,
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博士学位论文应体现前沿性与创新性, 应以作者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为主体,反映作者已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在本学科上已掌握了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要 用至少两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院系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等几个关键环节。 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院系组织的论文预答辩。院系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听取申请人全面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申请人可否如期参加答辩。
根据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要求是:
资格要求: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在读期间,未出现违反法律、校纪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重大错误。 内容要求:选题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对理论研究与当前的改革实践有所突破;研究主题明确,思路清晰;文献工作全面、扎实,能够全面地反映论文研究领域内的成果及其最新进展,无遗漏重要文献的情况;能够反映出作者掌握高等教育学科坚实宽广 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全面扎实的教学、研究的技能与方法,以及具有创新性的、宽广的研究视野,论文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提出了创新的观点。
技术规范要求: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肃对待研究文献;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 能够完整、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论文逻辑结构合理,文字流畅,表达清晰,有一定的表现力;文字、标点符号及排版的错误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