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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介绍

浙江工商大学| 2022-03-29|11928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设在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现有教授(含特聘教授)4名、副教授1名。上述人员中,4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5人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学位点负责人,徐祥民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部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同时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讲座教授等。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其他重要导师有:周珂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竺效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助理、特聘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组部)。曾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法学会)等。童列春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高校民商法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律制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近年来,学位点导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5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50余部;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10余项,在国内外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界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位点主要研究方向为:

1、环境法学基本理论;

2、海洋环境保护法;

3、国际环境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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