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以研究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为主要对象的法学二级学科,同时又是与社会科学的其它学科、自然科学等有密切联系,用法学方法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
与传统部门法学不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随着环境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并逐渐与法学相融合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当今,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国的发展战略,在推进这一战略的过程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发展迅猛。
在中国,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现已成为法学的核心课程,近年来其学科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研究领域不断在拓展,社会对其人才需求不断在增加。我校环境与资源法学学科,具有复合型的师资队伍,依托综合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创新,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省内和国内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二级学科)
培养目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属于这一法律领域内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熟悉国外主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理论和制度:较为熟悉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够胜任高等院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实务性工作。
研究方向
1、环境法
2、自然资源法
3、环境法与环境管理
课程设置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法理学、行政法学、民法基本理论、商法基本理论、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国际环境法、外国比较环境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水利法制建设研究、法学方法论、立法学、刑法学、环境科学与技术进展、环境系统规划理论与方法、环境伦理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
相关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相关的学科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规划学、经济学、社会学等。
就业方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能在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还可到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