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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 2024-08-14|1935

所属学院:数理学院

一级学科:教育学

学科名称: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学科代码:04010202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和要求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适应性,在科学和管理上能作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4、硕士应达到的要求:

(1)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及时跟踪学科发展动态。

(2)具有项目组织综合能力和团队工作精神,具有一定的公关能力及和谐的人际关系。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广泛获取各类相关知识,对科技发展具有敏感性。

(5)有扎实的英语基础知识,能流利阅读专业文献,有较好的听说写译综合技能。

5、本专业主要学习现代数学基础理论、数学教育学、数学教育科研方法、数学教育心理学、数学课堂教学研究、数学教育中的数学史、数学教育比较研究、数学思想与方法、初等数学研究等课程。 要求本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具有系统、扎实的数学教育学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借助词阅读使用第二外语的论文,能够独立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及教学工作。毕业生可去教师教育及培训机构、中等学校和出版等部门工作。

学习年限

学制3年,培养年限总长不超过5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研究方向

04010202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有课程与教学论(数学),主要涉及中学数学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等的研究。主要导师有丁玮、陆新生、张伟平等教授和副教授。每年招生导师和研究方向,详见招生简章。

课程设置与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27学分

(一)必修课程(不少于23学分)

1、学位公共课程(不少于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2学分)

自然辩证法 Dialectics of Nature (1学分)

综合外语A Comprehensive English A(2学分)

2、学位基础课(不少于9学分)

现代教学论 Modern Teaching Theory(3学分)

教育心理学 Educational Psychology(3学分)

学科教育学 Subject Pedagogy(3学分)

数学程与教材研究 The study of Mathematics Curriculum and Textbooks(3学分)

现代数学概论 Introduction to Modern Mathematics(3学分)

3、学位专业课(不少于9学分)

教育测量与评价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Assessment(3学分)

数学教育科研方法 Methods of Mathematical Research(3学分)

数学建模 Mathematical modeling(3学分)

(二)选修课程(不少于4学分)

1、公共选修课

英语口语 Oral English(2学分)

计算机应用 The Application of Computer(2学分)

2、专业选修课

专业外语 Specialized Foreign Language (2学分)

初等数学研究 Study of Elementary Mathematics(2学分)

数学教育心理学 Psychology of Mathematics Education(2学分)

专业讨论班 Seminar(2学分)

论文选读 Studying on the Selected Papers (2学分)

【注】每个学生根据不同研究方向需选择两门或两门以上的课程。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一)培养方式

1、通过课堂讲授、课堂讨论和阅读指导的方式,帮助学生全面而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打好专业基础。

2、指导学生阅读国内外新近的专业文献,举办学术讲座,组织学术访问,举办研究生讨论班,帮助学生及时地掌握学术动态,开拓学术思路。

3、指导学生撰写专业学术论文。每位学生在三年内必须完成较高质量的硕士学位论文一篇。

4、专业学习、学位论文写作、教学实践三方面有机结合,专业教学实习纳入培养过程。

(二)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可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分制记分,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考查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记分。

2、中期考核

课程学习阶段完成以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其办法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攻读学位。

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

(一)学位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和内容应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体现课程与教学论(数学)专业的专业内涵,有一定的创意和前沿性。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在第三学期末,最迟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书》。

(二)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首先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之后,答辩前须聘请2位(或以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秘书分送答辩委员。

答辩委员会由3或5名与选题有关的教授(或研究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组成,至少一人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推举一名答辩主席(一般是外校专家),答辩人的导师和副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或主席。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答辩主席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

(四)学位授予

论文在获三分之二(或以上)答辩委员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答辩人所申请的学位。有关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定的具体要求请参阅《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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