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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福建农林大学| 2023-01-14|7406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握本学科最新理论发展前沿,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适合党政机关、高等学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的精神。

2、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法,具有独立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从事相关实际工作的能力,具备比较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科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内在逻辑联系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研究的学科。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是具有基础性地位的二级学科。本学科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对研究生培养的任务主要在于,引导研究生从整体性上认识、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科学精神,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专业设置研究方向如下: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社会思潮研究

2、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与我国现代化战略研究

3、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4、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高校宗教观教育

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3年。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培养方式

1、坚持以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工作并重。

2、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指导。指导小组由指导教师邀请2-3名校内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订和调整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组织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对交叉学科的研究生应组织共建学科组成导师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指导教师要教书育人,应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课程设置

1、学位课程:研究生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英语;

2、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思潮、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3、选修课程:中国社会思想史、毛泽东思想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前沿问题研究、西方哲学导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题研究、当代中国经济专题研究、马克思与20世纪西方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心理咨询、网络伦理研究、发展理论专题研究、伦理学专题研究、中国近现代史专题研究、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自然辩证法概论、高等教育管理、社会学专题、研究生英语口语、新型城镇化专题、区域发展战略管理、政府公共关系学。

学分要求

课程按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1学分,培养环节不少于5学分;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为课内教学18学时为1学分。具体实施如下:

1、课程设置

分为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三类。除该专业的必修课和与研究方向有关的选修课外,允许硕士研究生跨学院或跨专业选修研究生课程。

2、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不含培养环节)。其中,学位课程为15学分,必修课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3、补修课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补修不少于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补修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中期考核。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主要培养环节及要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含学习计划(包括学习计划、读书计划、学术活动安排等)和论文研究计划(学位论文研究和工作计划),在新生入学后的2个月内完成。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认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改个人培养计划应得到导师、学科和学院的批准。

2、学术活动(3学分)

参加学术活动是提高研究生学术视野和科研能力重要方式,学术活动包括做学术报告和听学术报告。其中,参加本学科领域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计5学分,参加本学科领域国内全国性一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做报告每场计2学分,参加本学科领域其它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做报告每场计0.5学分,在全校或学院作学术报告每场计0.5学分;参加本学科领域国际学术会议每场计2学分,参加本学科领域国内全国性一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每场计0.5学分,参加本学科领域其它全国性学术会议每场计0.1学分,参加学术报告会及各类讲座等每场计0.1学分。研究生在全校或学院作学术报告所获得学分,硕士生累计最高1.5学分。具体要求按《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执行。

3、实践教育(2学分)

实践教育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管理实践和社会实践。其中科研实践为必修环节;教学实践、管理实践和社会实践任选,至少选择其一项。科研实践一般应聘为助研,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聘任,研究生参加导师或指导小组教师科研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等,由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出具证明进行考核;教学实践一般应聘为助教,协助指导教师或本学科专业任课教师的本科生教学、实验,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等,由指导教师或本学科专业任课教师考核,由聘任单位教务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考核;管理实践一般聘为助管,担任校内管理部门工作助手,完成一篇及以上心得体会,由聘用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考核;社会实践一般为志愿服务、课题调查研究等,撰写一篇及以上调查报告,由参加社会实践主办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考核。科研实践考核通过计1学分;教学实践、管理实践或社会实践考核通过计1学分。

中期考核

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举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农林大学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安排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具体要求由各学科制定。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以福建农林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在(有CN刊号)学术刊物上以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一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的论文,原则上要求论文与所学专业方向相符合。

2、硕士生要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

3、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发展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的课题,一般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选题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听取专家意见。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农林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

4、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福建农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闽农林大研 [2017]4号)执行。

上文所述就是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福建农林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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