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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4-06-03|1227

所属学院:国际经贸学院

学科门类:经济学

学科名称:应用经济学

学科代码:0202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全球经贸治理、国际发展合作六个二级学科方向。现有专任教师86人,其中有国家“百千万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WTO教席、上海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与省部级称号人才30余人次。在大国贸易战略、国际贸易理论、服务贸易学、多边贸易体制、国际发展合作、全球价值链分工与核算、产业组织与信息化安全、大宗商品贸易定价、国际商业保险、贸易指数开发、自贸试验区等领域的研究形成鲜明的特色和显著的优势。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自科和教育部重大课题9项,参编“马工程”教材编写2部,学科骨干教师在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了大量优秀学术论文,多名学科带头人曾获得“孙冶方奖”、“安子介奖”、“黄达-蒙代尔奖”等重要奖项。一批决策咨询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聚焦对外经贸领域,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与爱国情怀,具备良好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实践创新能力,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拥有宽广国际视野,系统掌握学科方法论、熟练运用理论创新成果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性、应用型国际经贸高端人才。

本学科毕业生适于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独立开展经济学教学、科研工作,也适于在政府管理部门和各类大、中型外经贸企事业单位从事高级经营管理活动。

020200 应用经济学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1、国际贸易学

2、产业经济学

3、金融学

4、数量经济学

5、全球经贸治理

6、国际发展合作

学习年限

普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和相应学分,达到在学期间科研训练与科研成果要求,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正式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学位。

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和相应学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普博生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生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

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外语(专业外语);

2、公共必修课程: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3、学位基础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Ⅰ、Ⅱ;高级宏观经济学Ⅰ、Ⅱ;高级计量经济学Ⅰ、Ⅱ;

4、专业必修课程:

    1)国际贸易学:高级国际贸易理论、国际经贸前沿专题;

    2)金融学:公司金融理论与实证、高级宏观金融理论与实证;

    3)产业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与实证、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

    4)数量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数量经济学前沿专题;

    5)国际发展合作:国际发展学、发展经济学;

5、专业选修课程:高级政治经济学、跨国公司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资产定价理论与实证(金融学专业限选)、金融前沿问题研究、产业经济综合专题、经济数据挖掘与量化研究、WTO与区域贸易协定专题、国际经贸治理专题、全球贸易政策分析、国际发展融资前沿、经济思想史、微观计量研究方法与应用专题、应用经济学前沿研究专题

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满42学分,其中,学位公共、基础课程23学分,专业必修课、选修课15学分,实习实践2学分,专题学术报告2学分。跨一级学科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应修满48学分(增加学分结合专业要求须从选修课中选择)。在修习规定学分所含的课程成绩合格并经导师、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培养步骤

1、第一年  学位公共、基础课程   23学分

学位公共课:2门,共5学分。其中:英语3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

学位基础课:6门,共18学分。包括:高级微观经济学(Ⅰ、Ⅱ)、高级宏观经济学(Ⅰ、Ⅱ)、高级计量经济学(Ⅰ、Ⅱ)。

2、第二年  学位必修、选修课程  15学分

学位必修和选修课程根据学科不同方向要求设置。学科不同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除所在方向必修课程外,可任意选择其他方向的必修课程和学校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开设的其他博士研究生课程作为选修课程。但所有修习课程中,须包括2门学科方法论课程。

(1)公共必修课:1门,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1学分。

(2)专业必修课程一:专业必修课程为所在学科方向的2门课程,6学分;

(3)专业必修课程二:学科方法论课程,4学分;

(4)专业选修课程:可任意选择2门其他方向的必修课程和学校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开设的其他博士研究生课程作为选修课程,4学分。

学位课程考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含)。未达到此分数要求者,必须进行重修。重修两次仍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以肄业或退学处理。其他课程考试分数及格线为60分(含)。

在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阶段上述必修课程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

3、第三年  实习实践、专题学术报告与科研训练

(1)实习实践:2学分。博士研究生可以通过到企事业单位实习、或担任硕士研究生课程助教的方式,完成实习实践。企事业单位实习期限为3个月以上,须取得实习单位合格鉴定意见;担任硕士研究生课程助教,原则上以辅导1门完整课程为准,并须取得主讲教师的合格鉴定意见。未达到此项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进行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2)专题学术报告:2学分。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三年内的每个学期须参加至少5场学术报告。

(3)科研训练。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完成相应的科研训练,并取得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训练与科研成果要求规定》。在学期间未完成此项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进行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4、第四年  毕业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1)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年内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研究计划,并通过学院组织的选题、开题答辩;两次选题、开题答辩不合格者,以延期学制一年处理。

(2)博士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在提交正式答辩前,须进行预答辩。未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正式的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3)博士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在提交正式答辩前,须送由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有2名为校外专家,并至少有2名为正高级职称专家。

(4)博士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有5位及以上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为3人以上。答辩委员会须有4人为正高级职称专家或博士生导师。

毕业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必须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毕业学位论文要求政治立场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观点和结论、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性,逻辑严谨、格式规范、数据可靠。毕业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毕业学位论文一般应使用中文撰写。

博士研究生未经答辩委员会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并认定合格者,不得申请学位。

博士学位申请

博士研究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实习实践和科研训练取得合格鉴定,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者,可向学校学位委员会申请博士学位。

资助和奖励

1、为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正常学业和进行高质量学术研究,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向每位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与必要的生活补助。

2、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经博士生本人申请和导师审核,并由学校组织专门审核委员会评定,学校向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成绩优秀者提供优秀博士生奖学金。

3、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创新科研基金。博士研究生可向研究生院或所在院系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创新科研基金立项。

4、学校可提供助教和助研岗位补助。学校向学业成绩优秀且担任硕士研究生课程助教,或参与学校、导师科研项目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岗位补助。

退学、开除学籍或肄业

1、对于政治立场错误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2、对于未能达到各项学业和毕业学位论文水平考核要求,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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