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高水平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支持学校事业发展。2021年,学校获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B类建设高校。2022年8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习及就业方式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初试
(一)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三)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金融、保险、资产评估、数字经济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2、复试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测试、综合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
3、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代码为125601]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8、加分政策
相关加分政策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9、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调剂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具体情况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如下表:
南京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汇总表
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0.8万元/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5700 审计(非全日制):共9.8万元;
086000 生物与医药(全日制):共2.4万元;
125100 工商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共10.8万元;
125200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共6.7万元;
125300会计(全日制):共12.9万元;
125601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共7.7万元;
135700 设计(全日制):共5.4万元;
其它专业学位(全日制):1万元/学年。
美术与书法专业学费正在备案中,最终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将另行公布。
(二)奖助体系
南京财经大学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三助”岗位津贴、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校内资助在内的涵盖奖、勤、助、贷、补等各方面的多层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信息发布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工作环节,及时发布公告、通知和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其他
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邮购,不提供往年考试试卷,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
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为准。
上文所述就是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招生简章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南京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