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招收硕士研究生,并采取统一的复试录取方案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现就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为每年9000元/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为每年10000元/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者)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政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二、学习方式与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在3年内采取全脱产的方式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3年(也可延长至5年)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需申请住宿,均可按学校住宿的有关条例统一安排住宿。
三、学历学位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全日制坚持同一质量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四、就业派遣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纳入就业派遣,按规定发放《报到证》。非全日制的学生为在职,有工作单位的,如果需要新的《报到证》,则需要与原单位先解除工作协议,再签订新的工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