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前身—财政信用借贷系,始建于1950年,是中国人民大学最早设立的八大院系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个培养财政金融领域高级人才的基地,为新中国财政金融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开拓性贡献。
进入21世纪以来,财政金融学院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学科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鲜明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基本形成。金融学、财政学于1988年、2001年、2006年、2013年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重点学科评审中蝉联国家级重点学科。2013年教育部公布国家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9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其中以学院金融学、财政学为骨干学科的应用经济学已连续3次排名全国之首。
经过60余年的积淀与发展,财政金融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财政金融领域的教学科研重镇,传统学科领先地位得以巩固,新型交叉学科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学科健全、体系完整的中国财政金融高等人才的培养基地。学院汇集了我国财政金融学科领域的一大批著名学者,形成了一支老中青均衡组合、具有强大发展后劲和创新精神的学术梯队。
金融工程主要从事金融创新产品的开发与定价理论的研究、衍生产品在风险管理中应用的研究、中国衍生产品市场的开发及运行可能性的政策研究。旨在培养具有雄厚的金融理论和数理基础的金融工程高层次人才,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培养创新性金融产品的设计、开发及应用和金融风险管理人才。
课程设置
基础课: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资本论》选读、数理统计与大数据应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语言基础(英语)、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专业课:货币银行学、财政经济学、公司财务、投资学、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基金与量化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国际金融与外汇投资;
选修课:国际商法、市场调研与预测、国际金融、金融计量经济学。
教学办法
本课程为现场授课方式,学习期内每月周末上课2-4天或以当期教学安排为准。
学习期限
学制:1.5年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两年,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无年限要求;
3、大专学历者,参加课程班课程的学习,可获得结业证书。
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学员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
1)在职人员课程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一寸同底蓝色证件照2张、两寸同底蓝色证件照4张。
收费标准
本课程培训费42,000元。
书费、资料费自理,费用一次性交清。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培训类票据。
获得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结业,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