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学科 1986 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设立。2000年,获批民商法学硕士点;2006 年,获批经济法学硕士点;2007 年,获批法律硕士(JM)专业硕士点;2011 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前,法学学科设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8 个二级学科方向。法学学科在“水产”一级学科博士点下,与其他学科共建“渔业经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招收“渔业环境资源保护政策与法律”方向博士生;另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博士生。法学学科招收法学(国际法)本科生、法学硕士生、渔业环境资源保护政策与法律方向博士生等三个层次的国际学生。
拥有浙江省唯一的法学“一流学科(A 类)”,“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法学专业教学团队;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东海研究院”(入选中国 CTTI 来源智库,中日韩黄东海战略联盟核心支撑平台之一)、“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研究基地”(均与其他学科共建),设有“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宁波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社科院共建)。2021年,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与宁波大学合作共建“宁波立法研究院”。
现有专业教师72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5人,拥有博士学位57人。他们当中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人、浙江省151人才培养人员12人、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2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浙江十五周年“十大法治人物”1人、浙江省杰出教师1人、浙江省教坛新秀2人、“浙江省特优人才”1人、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1人、“浙江省最美教师”1人、“2018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1人、中国环境法学会环境法教学专业委员会委员1人、省教指委委员2人。
近五年,法学一级学科学位点教师共获得国家级课题17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重点1项);获省部级课题近50项,各类纵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860万余元。本学位点教师在《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杂志》、《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多篇,其中CSSCI、SSCI、SCI浙大权威、浙大一级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30部。4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浙江省哲社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商务部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二等奖1项);8项研究成果获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本学位点教师参与《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立法,共有36项研究成果获厅市级以上领导部门批示或采纳。
法学一级学科下设030101 法学理论、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 刑法学、030105 民商法学、030106 诉讼法学、030107 经济法学、30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 国际法学。
以上就是宁波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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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课程:高等内燃机原理、流体机械内部涡激振动、流体机械内部流动理论及现代设计方法、多相反应流体动力学、两相流动与沸腾传热、气液燃烧理论与工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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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研究生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实践要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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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研究生学术学位,学科于2003年获一级学科博士点。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研究方向:1、流体机械内部流动理论与现代设计方法;2、泵与泵站工程及系统节能技术;3、热力机械燃烧与能源利用;4、流体机械及工程中的多相流及复杂流动;5、动力机械工作过程及排放控制;6、化工过程机械设计理论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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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车辆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三年。085502 车辆工程研究方向:1、车辆系统动力学及控制;2、车辆系统及零部件设计理论与方法;3、车辆综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4、车辆 NVH 控制及安全技术;5、现代汽车轮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