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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浙江海洋大学| 2022-05-19|11780

培养目标和要求

掌握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实际工作和应用基础科研的能力,适合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能胜任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研究、设计、制造、检验、使用等技术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业学术型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学素养,具有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精神,服从祖国建设需要,积极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整体把握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内涵和发展动态。掌握基本的实验测试与数据分析、计算机应用编程等技术,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并具备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4、持续关注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学科方向及研究方向

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1)船舶现代设计技术:围绕船舶设计过程中的环境荷载、动力响应、结构性能等科学技术问题,主要开展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物的环境载荷与流固耦合、可靠性全寿命风险评估与决策、疲劳极限强度评估、船舶碰撞数值模拟、船舶振动与噪声评估等研究。

(2)船舶先进制造技术:围绕船舶建造过程中的数字化生产设计、船舶建造工艺设计等建造技术问题,主要开展数字化生产设计平台开发与应用、船舶冷热加工的自动化装备研发、造船精度控制技术、船舶涂层控制、船舶智能制造技术、绿色修船技术等研究。

(3)新船型开发技术:围绕新型船舶设计研发中的基础原理问题,主要开展海洋波传播的解析模拟、波浪与结构物相互作用、船舶推进器水动力学、船舶操纵运动水动力性能、船舶倾覆机理、船舶节能降噪机理与设计、超大型船舶总体与结构性能等研究。

2、轮机工程

(1)船舶动力工程及配套设备:主要以现代船舶动力系统为研究对象,科学研究主要涉及船舶动力系统设计及优化、船舶动力系统性能数值仿真与检测、船舶机械设备振动分析及故障诊断、船舶EEDI分析及评价、舰船燃料电池能源供给系统等领域。

(2)船舶电气及其自动化:主要以船舶轮机动力装置系统为研究对象,科学研究主要涉及轮机系统微机测控、船舶电力推进系统仿真与控制、船舶机械设备电力拖动控制,船舶自动控制系统监测诊断以及智能船舶动力装置控制与自动化等领域。

(3)船舶安全与污染控制:主要以船舶航行过程为研究对象,以“绿色船舶、安全航海、清洁海洋”为目标,科学研究主要涉及船舶安全风险评价及安全监督保障、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及智能决策处理、船舶污染物排放预测与控制、船舶海损事故痕迹鉴定、船舶能源高效清洁利用等领域。

3、水声工程

(1)海洋声学仪器装备:主要基于水下探测的实际需求,利用数字信号处理、微电子学、无线通信网络、水声换能器的最新成果,同时结合水下定位、通信、遥测的具体要求,从事海洋声学仪器装备的设计、开发与应用研究。

(2)水下噪声检测与控制:主要研究船舶及海洋结构物水下噪声的检测理论和评估,包括机械噪声、螺旋桨噪声、水动力噪声的产生机理和测量方法以及船舶及海洋结构物水下噪声对航道测量、水文观测、海洋生物的影响和控制技术。

4、海洋工程

(1)海洋工程结构设计理论与方法:主要开展海洋环境载荷及对海洋工程结构的作用、海底地基基础分析及其与近海建筑物的相互作用、海洋平台结构强度计算与结构优化分析、海洋平台水动力响应,以及海洋平台结构损伤检测与安全评估,海底管道及海洋立管分析与研究。重点研究风、浪、流作用下海洋工程结构的强度分析、优化设计以及动力特性等。

(2)海洋工程结构建造技术与安装工艺:主要研究海洋平台及海底管道等海洋工程结构物的建造、安装与海上施工工艺与技术,及海上施工的实海测试与监测技术。

(3)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主要进行波浪能、潮流能和海上风能等海洋能源利用技术。基于海洋流体动力学和能源转换的基础理论研究,研制恶劣海况条件下经济、安全、可靠的海洋能电站新型工程结构。

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阶段一般为1年,学位论文完成阶段1-2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年;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者,允许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5年。

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整个学术群体的集体指导作用。鼓励与校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大中型企业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严格的科研训练与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课程学习采用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强调教学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注重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动手、表达、写作和创新能力;同时严格考核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认真学好政治理论课,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公益劳动和社会活动,经常进行形势与任务、方针与政策和思想品德的教育。

课程设置

1、修课要求

(1)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除政治理论课程和外语课程之外,理论类课程以16学时折算1学分,实验实践类课程以32学时折算1学分。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1学分;其它必修环节3学分,包括学术活动1学分、科研和论文1学分、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和科研实践等)1学分。

(2)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每门课程学分一般为2-3学分,最少1学分、最高不超过4学分。

学位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英语》,共6学分;学位基础课包括《矩阵理论》《数值分析》和《现代测试技术》,共6学分;学位专业课共9门课程,修读不少于9学分。

非学位课主要为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其中《自然辨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为必修的公共选修课。选修课的设置要有利于拓宽学科的知识面,增强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训练。要适当增加选修课的数量,特别是增开前沿性、交叉性的课程,增大研究生选课自由度。

(3)同等学力或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在招生考试时被认为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着某些短板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方向补修大学本科主要课程2-3门,补修课程由导师指定,并纳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原则上应参加课堂听课、必须和本科生同堂参加考试,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但未通过者不得毕业和申请硕士学位。

2、课程考核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专题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应采取考试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视为不合格;选修课可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重点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及应用能力,60分为合格;必修环节宜用考查方式进行,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评定。

3、课程设置

学位公共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英语

学位基础课程:矩阵理论、数值分析、现代测试技术

学位专业课程:高等结构力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载荷与动力响应、浮式结构物在波浪上的运动理论、高等工程热力学、船舶智能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动力装置控制与仿真技术、现代轮机工程导论、声学基础、工程水声原理

专业选修课程:计算流体力学、结构可靠性分析理论与应用、船舶与海洋结构物水动力分析、螺旋桨理论、数字化船舶设计与制造、有限元方法基础原理与应用、振动与噪声控制、高等传热传质学、船舶电力系统与自动控制、动力装置故障分析与诊断、船舶运动与风险控制、船舶污染控制工程与技术、动力装置现代设计方法、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轮机综合节能技术、现代液货船技术、轮机工程前沿技术讲座、内燃机排放监测与计算、现代通信原理、声纳技术、水声测量技术、水声成像原理、扩频通信、DSP原理及应用、水声工程前沿讲座、海洋平台结构设计、海底管道工程、高等结构动力学、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工程决策理论

公共选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论文写作指导、日语、现代科技信息检索

实践和科研能力培养

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以外的其它学习项目(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学术活动等)也作为必修环节,计3学分。其中学术活动为1学分、科研与论文为1学分,实践活动为1学分。

1、学术活动(1学分)

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学术研讨活动等。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学术活动6次,至少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论文报告会”上或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上作1次学术报告。

2、科研与论文(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加强科研能力培养,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发表学术论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浙江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有关的论文(综述性论文除外)。

3、实践活动(1学分)

加强实践环节训练,是提高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的重要手段。硕士研究生实践形式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总工作量为100学时或15个工作日。实践成绩由各部分成绩综合评定,按优、良、中、及格及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其它必修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3个月内,依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及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和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具体时间安排等。培养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按照培养方案,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各阶段任务,促进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体现个性化培养和因材施教原则。

2、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文献准备,了解本人研究方向的相关研究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说明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完成课题的条件和可行性、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创新点、预期进程等,并在学院内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原则上在课程学习结束的学期末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开题报告的要求和制定程序按照《浙江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进行。

3、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个人总结、课程学习考核、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实验室安全知识考核以及科研和实践能力考核。中期考核一般在研究生理论学习结束的下个学期第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的要求和考核程序按照《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

学位论文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及专门知识掌握程度的综合反映,也是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硕士生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时间来完成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鼓励研究生自主选题。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学位论文应有开题报告、进展检查、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过程,有明确的时间安排。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充分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形成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不少于5000中文字。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已有理论和成就的基础上,确定研究内容和范围,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开题需经专家评议小组评议,通过者方能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研究中,研究生应开展探索性工作,进行理论或试验研究,提出新见解和新方法,对研究内容进行合理的、灵活的、概括的综合分析,得到明确的结论。

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撰写的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既有系统的综合分析、独创的见解,又符合逻辑结构,并对生产、管理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一般要求在1年半左右完成,其中实验研究不少于1年。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2个月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篇幅要求3万字以上。

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授予硕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浙江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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