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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 2024-08-13|2439

所属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理学

学科名称:化学

学科代码:0703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学习方式:全日制

培养目标

1、人才的基本定位

培养具有深厚爱国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强烈科研兴趣和国际一流化学知识结构与学术素养的创新型科研人才。在此目标引领下,化学学科注重对学生的知识传授、能力养成、思维训练与价值塑造,不断提升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

2、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热爱科学研究,具有严谨的科研工作作风和勇攀科学高峰的钻研精神。

(2)具有化学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在化学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较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能够独立从事科研和创新工作。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运用外文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070300 化学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专业

1、无机化学 070301

2、分析化学 070302

3、有机化学 070303

4、物理化学 070304

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70305

毕业与学位要求

1、培养环节

1.1 年度报告: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

1.2 资格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前沿知识、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两部分,由本专业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小组进行考核。

1.3 开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的立题依据、研究方法、内容框架、创新点、论文撰写计划以及相关的参考书目和文献资料。

1.4 科研训练与学术活动: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参加不少于40次的学术讲座,其中包括公开作一次学术报告。

1.5 中期考核:包括课程修读、年度报告、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学术活动完成情况。

1.6 论文预答辩: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听取申请人全面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申请人可否如期参加答辩。

2、创新成果

3、学位论文

论文评阅与答辩:论文评阅须指出选题是否合理、结构是否严谨、观点有无新意、论证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得当、材料是否准确,以及是否具有现实价值。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两名校外专家。

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 学习年限

(1)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3)本科直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2、培养方式

以导师负责制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用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实践、文献阅读与专题讨论以及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鼓励、支持和推动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主要在本校完成,必要时安排在国内或国外有关学术单位进行短期学习工作,或部分论文工作在国内(或国外)有关实验基地、学术单位完成。

导师负责制与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单位)合作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在本校完成,论文工作主要在国内或国外合作单位完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兼做一定的科研工作,时间一般为一至二年。学习结束后,进行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考查基本文献阅读能力、科研成果及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阶段,通过资格考试者可进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按照博士学位研究生标准培养,进一步培养的时间一般为三到四年;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的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到二年,自愿不参加资格考试的,按照博士肄业处理;未通过资格考试且不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者,应终止学习,按博士肄业处理。

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后,一方面进行必要的课程学习,同时开始着手课题研究。课程时间一般为一至二年。以资格考核的结果作为能否进入下一阶段的依据。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考查基本文献阅读能力、科研成果及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资格考试的本科直博生进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到四年;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到二年。

学分要求

1、普通博士研究生修读总学分_≥15___。各类别学分要求如下:

学位公共课(必修)5学分,学位基础课_≥4__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_≥2__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_≥2__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 _2_学分。

2、硕博连读研究生修读总学分:__≥23___。各类别学分要求如下:

学位公共课(必修)6学分,学位公共课(选修)__2__学分,学位基础课__≥4__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__≥5__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__≥4__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__2__学分。   

3、本科直博研究生修读总学分__≥22___;各类别学分要求如下:

学位公共课(必修)5学分,学位公共课(选修)__2__学分,学位基础课__≥4__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__≥5__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__≥4__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__2__学分。

4、补修课程要求:跨学科入学的研究生,应当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或本科专业的有关课程,所得学分记为非学位课程学分,不计入培养方案总学分。

5、港澳台博士生可免修学位公共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代之以修读《中国概况》。

6、国际留学博士生可免修学位公共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第一外国语》,代之以修读《中国概况》或《中国文明导论》和汉语课程等有关课程。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的留学生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三级水平。

课程设置

1、学位基础课程:化学实验室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化学学科研究进展、量子化学、色谱分离技术、高等无机化学、高等物理化学、、高分子科学研究方法、近代电化学分析、单晶结构解析、现代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结构与性能、高等有机化学、有机反应和合成、催化研究方法、绿色碳科学基础与前沿、无机化学表征方法;

2、学位专业课程:有机化学研究方法B、不对称催化、电极过程动力学、分析化学前沿、分子筛催化、高分子表征、高分子结构与性能测试实验、功能高分子、金属有机化学、生物有机化学、现代催化研究方法、有机超分子化学、生物传感技术、手性合成、计算化学、量子化学和分子模拟在化学中的应用、有机光电功能材料、光学分析与成像、稳定有机自由基基础与应用、胶体与界面化学、有机结构分析、有机化学前沿追踪、胶体纳米材料合成与应用、无机材料前沿、计算化学导论与应用。

培养环节

1、年度报告

(1)考核要求

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经研究所、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考核结果及分流说明

年度报告考核成绩如实记载,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第二次仍未通过者(含主动放弃者),普博生按肄业处理;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转为同专业硕士生培养,且须至少学习 1 年,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2、资格考试

(1)准入条件

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始前,可申请参加资格考试。

(2)考核要求

资格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前沿知识、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两部分,由本专业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小组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及分流说明

资格考试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资格考试的博士生,方可进行论文开题。第一次未通过者,一年后参加第二次资格考试。第二次仍未通过者(含主动放弃者),普博生按肄业处理;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转为同专业硕士生培养,且须至少学习 1 年,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3、开题报告

(1)准入条件

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资格考试通过。

(2)考核要求

学生必须撰写完整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的立题依据、研究方法、内容框架、创新点、论文撰写计划以及相关的参考书目和文献资料。重在对论文选题的新颖性、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和拟解决问题的学术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研究过程中,如论文课题出现重大变动的,应重新组织开题。

普博生、硕博连读生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直博生在第三学年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3)考核结果及分流说明

开题报告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开题结束后,博士生将开题报告表提交院系备案。未通过者,可申请在3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开题,第二次仍未通过者,按肄业处理。

4、科研训练与学术活动

(1)考核要求

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训练,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不少于40次的学术讲座,其中至少10次学术讲座需提交学习报告(不少于500字)。

(2)考核结果及分流说明

考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纳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5、中期考核

(1)准入条件

完成课程学分、年度报告、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学术活动。

(2)考核要求

中期考核旨在按照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对所有博士生的学业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中期考核主要包括课程修读、年度报告、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学术活动完成情况。

普博生、硕博连读生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直博生在第三学年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3)考核结果及分流说明

以上各环节通过者,中期考核通过,否则为不通过。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申请论文预答辩。

6、论文预答辩

(1)准入条件

通过中期考核。至少1年撰写论文,盲审前1-2个月通过预答辩。

(2)考核要求 

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院系组织的论文预答辩。院系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听取申请人全面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申请人可否如期参加答辩。

(3)考核结果及分流说明

论文预答辩结论为三类: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合格者,以及基本合格但修改后经导师同意者,可进入评阅盲审等后续环节。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重新进行预答辩。两次预答辩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除上述情况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需要再次进行预答辩:

1)盲审异议与不通过者(复议通过者除外);

2)答辩未通过者;

3)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未通过者;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

5)未通过有机化学前沿追踪课程(中北校区有机化学专业要求)。

创新成果考核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学方向)、物理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普博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正式发表或接收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2篇,且至少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0以上(包含3.0)或为二区期刊论文;  或以排名第一(除导师之外)、华东师范大学可为合作完成单位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或接收影响因子达到3.0以上(包含3.0)的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1篇或二区期刊论文1篇。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正式发表或接收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2篇,且至少一篇影响因子达到4.0以上(包含4.0)或为一区期刊论文;  或以排名第一(除导师之外)、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或接收影响因子达到4.0以上(包含4.0)的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1篇或一区期刊论文1篇。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提前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经导师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且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认顶尖期刊正式发表或接收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

2、有机化学(药学方向):

普博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正式发表或接收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至少1篇,且单篇影响因子达到3.0以上(包含3.0)或为二区期刊论文;  或以排名第一(除导师之外)、华东师范大学可为合作完成单位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或接收影响因子达到2.5以上(包含2.5)的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1篇或二区期刊论文1篇。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正式发表或接收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累计影响因子≥5.0,且至少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0以上(包含3.0)或为一区期刊论文;  或以排名第一(除导师之外)、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或接收SCI/SCIE索引的非综述类论文累计影响因子≥4.0,且至少一篇影响因子达到3.0以上(包含3.0)或为一区期刊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3、补充说明:

(1)截至科研成果审核,未达到科研成果要求的博士生,不受理答辩申请。

(2)对于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标准执行,即学生本人以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论文合作完成单位,正式发表SCI/SCIE索引论文1篇。

(3)为了保障我校科研成果资源,兼职博导在我校招收的博士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在达到分委会规定的篇数要求之外发表的文章,须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4)共同第一作者论文,排名位置为第一的完成人视为第一作者。

(5)期刊分区以发表论文当年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

(6)对于未能达到毕业论文发表数量要求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如已有出色的、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可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代表作”制科研审核实施办法》。代表性成果包括具有影响但未能撰写/发表的论文、暂时不宜发表的论文、暂时保密的论文、高端仪器与装备的创新性开发成果、重大发明专利、学术专著、重大国际学术会议报告、全国重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大奖(创新创业大奖限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大赛特等奖、一等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赛金奖”)。

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属于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中的重要课题或学术发展的前沿课题,对学科发展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

2、论文要求

论文的文献综述部分应全面掌握与论文课题相关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无重大疏漏,并对文献工作和发展动态能做出科学的分析。能正确地提出需要发展和有待解决的科学问题。实验工作部分应做到实验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实验原始记录与相关测试谱图全部保留。

3、论文撰写

学生在论文撰写的过程中要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作阶段性报告,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的结构、思路和观点。论文写作要做到分析严谨、表达清楚、行文流畅。

4、论文评阅和答辩

经导师和指导小组同意、院系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正式提出答辩申请。在举行答辩会前,必须通过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须指出选题是否合理、结构是否严谨、观点有无新意、论证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得当、材料是否准确,以及是否具有现实价值。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两名校外专家。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师范大学化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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