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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 2024-03-16|5921

所属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科代码:0807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由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工程热物理、制冷与低温工程等六个二级学科组成,其中化工过程机械专业始建于1952年,1961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化工过程机械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和上海市重点学科。本学科设有承压系统及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煤气化及能源化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水煤浆气化及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开发部)、绿色高效过程装备与节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本学科的学术队伍结构合理,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杰出人才。本学科具有较宽的学科覆盖面,在压力容器与结构完整性技术、过程装备与材料工程、洁净煤技术与能源环境工程、流体动力机械及工程、传热传质强化与节能技术、多相流动气化与燃烧、能源转换技术与新能源等研究方向上特色鲜明。

培养目标

本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本学科宽广而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深入地掌握本学科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有关领域的现状、发展动向和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理论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培养年限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生的学制4年,学习年限6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6年。

研究方向

1、压力容器与结构完整性技术

2、过程装备与材料工程

3、洁净煤技术与能源环境工程

4、流体动力机械及工程

5、传热、传质强化与节能技术

6、多相流动、气化与燃烧

7、能源转换技术与新能源

学分要求

1、博士生应完成不少于13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前4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2、非本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生,必须加选本专业硕士生的专业课程2 学分,但所学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3、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我校研究生选修其他高校(本校其它专业)、学科具有优势、符合本学科培养要求的专业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承认其学分。

4、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在学习年限内未能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者,予以退学。

5、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博士生需参与导师所在研究团队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开展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士英语口语、博士英语写作、应用泛函分析、微分方程数值方法、非线性方程组数值方法;

2、专业学位课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前沿、化学工程进展前沿讲座、近代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 、结构完整性原理、微纳系统与工程、流动与传热数值计算、过程设备失效分析与预防、高温反应工程、多相流体动力学、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高等物理化学;

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

1、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一般在第3学期末进行,由各二级学科成立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

2、博士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表》。资格认证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含专业补修课程成绩)、文献阅读、学术报告及实验技能、开题报告、论文进展、导师对其科研能力的评价等部分。

3、认证结果分四类

(1)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论文工作。

(2)明显不符合培养要求者,作退学处理。

(3)其他初次未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者,允许再参加一次认证,再次认证通过者可继续完成博士论文工作,再次认证仍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4)到期无故不参加认证者按不通过处理。

4、开题报告: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由导师组织3~5位教授加以审核,经过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对于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计划等应尽早提前考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论文发表

按《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2008年12月修订)》执行。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至少完成三项学术成果(包括专利或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和科学价值并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不含双边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1篇发表于SCI收录源期刊。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和论文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华东理工大学。与国内外单位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时,博士研究生的署名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学术论文的单位署名顺序和校外指导教师的署名要求以联合培养协议为准。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内容及其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学位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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