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药学专业硕士学位依托药学省重中之重学科,药学省一流学科(A 类)进行建设,拥有一支 由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的 学科梯队,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 32 人,副高级职称教师 37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60 人, 博士生导师 24 人,硕士生导师 68 人。拥有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1 个,教师中有享受政 府特殊津贴、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钱 江学者”2 人,浙江省“千人计划”4 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7 人,浙江省“新世纪151 人才工程”24 人。依托的平台有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学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绿色化学制药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绿色制药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绿色制药浙江 省工程实验室、浙江省制药科技创新基地,建有新药研发、绿色制药技术、药物合成工艺、 生物制药等 10 个研究所等,致力于推进我省乃至我国药学及相关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承担的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150 余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1 项,中国 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5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7 项,发表三大索引学术论 文 600 余篇,出版专著 3 部,已授权发明专利 398 项,在药物化学学科中形成了较为鲜明的 特色与优势。
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药学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承担新药研制与开发、制药工艺改造、药事管理及药品销售管理等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研究方向
1、药物合成与制药
2、生物技术制药
3、天然(中药)药物学
4、海洋生物药物学
5、药物新剂型的研究与开发
6、药物分析与质量控制
7、药事管理与药品注册
8、新药筛选与药效评价
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医药事业发展对药学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药学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药 学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药学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 职业领域,培养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较好掌握药 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一般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系统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科技论文英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生源
攻读本学位点硕士学位的学生主要是药学、制药工程、化学、生物、化工等相关专业毕业的本科生。
学制与培养方式
1、培养年限:
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 3 年,修业年限 3~5 年。 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学习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达到硕士水平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研究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 两年,同等学力者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论文答辩的,须提前三个月由 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延长学 习年限。
2、培养方式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的培养机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开设药学专业系统的学位课程,同时交叉融合 相关学科知识,因人施教,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发挥导师和研 究生的双向积极性。学位论文的选题须紧密结合药学及相关领域科技转化、注册与申报、生 产与技改、推广与流通、药学服务及药品监管等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学位论文 类型可以是专题研究、典型案例分析、技改方案等,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药学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 学分制,总学分为 32 学分。
课程学习学分一般不少于 26 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英语、政治)7 学分,学位课不 少于 15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11 学分,此外还包括必修环节:制定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 期考核、论文中期报告,同时必须参加不少于 5 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等,其中主讲 学术报告至少一次。
专业实践 6 学分。
课程设置
公共学位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应用英语
专业学位课程:科技写作、实验安全与伦理、高等有机化学、高等药物化学、高等药物分析、高等药剂学、生物合成药物学、现代药物分离工程、生药资源利用工艺技术、高级药理学、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
选修课程:计算机辅助药物分子设计、现代药物合成、高等天然药物化学、药物结构解析、有机合成、手性药物的生物合成、酶学与酶工程、药用高分子材料学、国内外药事法规、高等药理学、新药研发与申报、统计学和实验设计、药物经济学、药品质量专题、制药伦理学、信息检索、知识产权
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专业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 或实习单位完成。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工作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当在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强调应用性,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要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综 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产品开 发、项目管理等,鼓励以团队方式结合大型应用项目进行分工合作,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 新见解。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主要环节如下:
(一)开题报告
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于第三学期初完成论文选题工作,研究课题必须 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系统性。
在确定论文题目后,进行文献调研,写出文献综述。并就课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 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研究内容、实验方案论证及预期结果写成书面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 结束前由各二级学科统一组织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各二级学位点组织 3~5 位副高及 以上职称的教师成立评审小组,对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把关论证,对不符合培养 要求的研究内容,应提出改进措施,经认真修改,直至符合开题要求,方可开始学位论文工
作。
(二)中期考核
为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应在第二学年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各二级学位点组织 3~5 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成立评审小组,考核的主要内容包 括:研究生个人总结、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审核、导师评价以及考核小组面试答辩等。对中期 考核不理想的硕士生应提出改进措施,以检查督促其做出高水平的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评审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着重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论文 工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要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 规则》,并结合《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认真撰写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上报至学院或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送校外 2 位同行专家盲审,研究生要根据盲审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为实验研究性论文,要求实验设计正确、技术路线明确、实验数据真实、语言通畅、文章结构合理,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或有重大的应用价值, 字数一般不得少于 2 万字。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 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来自工矿企 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业的专家。研究生在答辩会宣读论文 15~30 分钟,并回 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若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同意,允许在半年至 两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一次。
以上就是浙江工业大学药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