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科门类:文学
学科名称:外国语言文学
学科代码:0502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可追溯至1951年本校前身上海水产专科学校设置的外文组,于1996年、2000年、2007年先后设立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2006年外国语学院独立建院,2015年获得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20年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语料库应用研究中心、翻译与跨文化研究中心、国际渔业经济与管理舆情中心。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本专业培养具有全面而扎实的外国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前沿理论和最新科研成果,具备较强跨文化沟通能力,了解对象国历史文化和政治经济现状,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具有良好人文素养、思辨能力、国际传播能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外语专门人才。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研究方向
根据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特色,设置四个方向,包括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国文学、翻译学、国别与区域研究。
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立足语言学基础理论研究,运用语言分析方法和工具,侧重语料库语言学、功能语言学、话语分析、句法学等语言学与海洋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为外国语言学研究提供前沿理论支撑。
2、外国文学方向:通过对文学理论和文学文本的研究,透过文学现象发现政治、社会、经济的本质与规律,挖掘文学文本背后的民族文化特色,为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交流提供人文理念,尤其为海洋文明互鉴和全球海洋治理提供文化学科支撑。
3、翻译学方向:以经典文学作品、理论著述等译介研究为基础,重点开展翻译与文化传播、海洋文献翻译、中国经典外译及其海外传播以及基于语料库的翻译实证研究。
4、国别与区域研究方向:聚焦海洋视角下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以了解各国别与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为基础,开展重要海洋国家与区域的专题研究,从而通过开展他者研究促进中国海洋战略和政策的建构与实施。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毕业。硕士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完成35学分的课程学习以及必修环节(文献综述和学术活动各2学分,合计4学分),共计39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授予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等条件者 可申请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获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汉语文献阅读与写作、第二外语(日语)、第二外语(法语)、第二外语(韩语)、第二外语(德语);
2、专业学位课程: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理论、外国文学理论、翻译概论、国别与区域研究导论、西方文明史、外国语言学研究方法、英汉语言与文化对比、日本语学专题研究、外国文学专题研究、翻译研究方法、中外翻译史、海洋国家专题研究;
3、前沿课程:全球海洋治理研究、学科研究进展课程(导师)、语言战略与政策、翻译学前沿研究、外国文学前沿研究、国际海洋组织研究、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前沿研究。
4、选修课程:
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导师研讨课程、词汇学、语篇语义学、语用学、句法学、功能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外语教学与语言测试、海洋话语分析
2)外国文学方向:导师研讨课程、当代英国小说、浪漫主义诗歌、美国戏剧研究、英语女性文学、美国族裔文学、海洋成长小说、海洋生态文学、比较文学研究、日本近现代文学专题研究
3)翻译学方向:导师研讨课程、文学翻译、高级翻译实践、交替传译、翻译批评与赏析、英汉语言文化比较与翻译、(海洋)法律法规文本翻译、高级翻译实践(日)、交替传译(日)
4)国别与区域研究方向:导师研讨课程、亚太地区国际关系研究、海洋国家国际关系研究、国际海洋政策与法律、海上丝绸之路专题、海洋文化与历史、日本历史专题研究、日本海洋政策与文化、日本文化专题研究、日本社会问题研究。
学分要求
课程管理采用学分制。
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35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8学分)、专业学位课(11学分)、 前沿课程(5学分)、选修课(11学分)。
培养环节和基本要求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之内,导师(组)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所学课程、必修环节的形式、内容要求、学位论文计划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文献综述
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方向,查阅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撰写文献综述,并进行公开报告。文献综述撰写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文献综述管理实施办法》。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五学期进行。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对拟选的课题进行全面的科学论证,确定研究内容和范围,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挖掘创新点,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进行公开报告,由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通过开题报告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未通过者,应根据评议组的意见进行修改,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培养,按退学处理。
4、中期考核
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5、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须贯穿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主要形式有参加学术报告(讲座)、学术研讨会和作专题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6、论文撰写及答辩
所有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篇达到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要反映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研究中达到的学术水平,表明本人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
①规范性要求
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用外语撰写,字数原则上外文不少于2万词。硕士论文应做到核心学术概念阐释清晰;设计严密, 研究方法适当、有效;论证有相关的学术理论作为支撑;数据真实可靠;论据充分,前后一致;文献综述客观,引述准确,参考文献标注正确清晰。
②质量要求
本学科硕士论文的选题应在本学科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可靠;问题的提出、论证得出的结论和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论文应条理清楚、论证严密、表达清晰;文字通顺、格式规范。
③硕士学位论文须经过专家评阅和公开的答辩,关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办法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硕 士学位论文抽检(授学位后抽检)。
7、学位授予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上文所述就是上体海洋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