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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介绍

宁波大学| 2022-03-14|12505

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由原宁波大学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原宁波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社会科学系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宁波师范学院政史系。

学院现设2个系(法学系、公共管理系)和2个专业(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2001年获民商法学硕士点(浙江省最早),2007年获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010年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博士生;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共建渔业经济管理二级博士点。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5个研究所。2018年获批成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教育管理与政策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公共管理研究所和地方政府治理、城乡治理与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理论与政策、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管理与政策等五个研究团队。

法学一级学科下设030101 法学理论、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 刑法学、030105 民商法学、030106 诉讼法学、030107 经济法学、30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 国际法学。

030101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方向结合国内外法理学发展趋势,依托全面依法治国与法治浙江建设需求,培养具有法治精神与法治理念的学术型与应用型相结合的法治人才。

培养方向

1、法理学、法哲学;

2、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

3、法制史

法学理论方向现有教授 2 名,讲师 8 名,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近年来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项,省部级课题 14 项,出版专著、教材11部,发表学术论文 60余篇。

法学理论方向负责人:谢小瑶,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剑桥大学访问学者。浙江省法理法史学会常务理事,2013 年入选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2017 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宁波市领军与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主要研究领域西方法哲学、表达权理论、司法裁判理论。

本方向主要学术负责人有何跃军教授、陈策博士等。

以上就是宁波大学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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