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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应用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南京医科大学| 2022-02-01|16433

一、培养目标

以临床心理学为主要方向,旨在培养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心理健康促进专业人员。

掌握临床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技能,能从事心理评估、心理治疗、心理咨询、个体与群体心理辅导。将来能胜任在医院、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针对心理异常人群的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胜任一般人群的心理健康维护与促进。

二、学科简介

应用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与技术对心理行为进行干预或影响,以改变心理行为,提高心理生活质量的一门新兴学科。南京医科大学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主要以临床心理学、心理治疗与咨询为重点方向,从事异常心理的心理治疗与咨询,同时也从事一般人群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三、研究方向

1、临床心理学 

2、心理治疗与咨询 

3、心理健康促进

四、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硕士生因故延长学习年限,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一学期课程结束后直接进入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的训练及学位论文工作;安排一个学期的教学或临床能力训练工作。

第二学年(第三学期)末之前进行中期考核。

五、课程学习要求

临床心理的专业课程分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

(一)理论课程

理论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学分达到硕士毕业要求。为满足学生不同的专业兴趣,发展各自专长,提供多门专业选修课。学生根据自身特点,与导师商议,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选修课。

公共必修课程:学位英语、自然辩证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医学统计学、学术规范与实验室安全

公共选修课程: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医学研究数据的管理与分析、医学文献检索

专业必修课程:专业英语、当代心理学新发展、心理学研究方法、异常心理学、心理治疗与咨询的理论与方法、心理评估的理论与技术、心理治疗与咨询的伦理、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与实践

专业选修课程: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分析治疗、儿童心理治疗、家庭心理治疗、人格障碍治疗、团体心理辅导理论与实践

六、实践培养

实践课程包括临床科室实习、心理治疗与咨询实践、案例督导、自我体验等。

1、临床实习

学生在精神科、心理科、儿童中心、心理评估室实习,临床实习结束需要撰写临床案例报告4份。临床实习4学分,带教老师评定。

精神科 2个月

心理科 12个月

儿童心理卫生研究中心  4个月

心理评估室  1个月

2、心理治疗与咨询实践 

学生在督导老师指导下在临床科室病房从事心理治疗与咨询;在学校或企业等单位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工作,包括团体辅导,撰写案例报告10份。心理治疗与咨询实践4学分,由督导老师评定。

心理治疗与咨询实过程接受督导,案例督导包括个别督导与小组督导。同时参加案例分析讨论。督导时间不少于40小时。

3、自我体验

自我体验2学分,由自我体验老师评定。

第一学期学生撰写个人成长报告,第二学期学生选择一位老师进行自我体验。自我体验老师包括本院专业人员,也包括院外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参加有督导的成长小组。个人自我体验不少于20小时。

七、学位论文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2、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制度,在论文工作中,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系(教研室)、科室、导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1)选题

硕士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是从某一科学领域提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的研究工作应与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导师的专长相结合,可适当考虑研究生原有的基础和个人志趣。

(2)开题报告

研究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写出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于第二学期末之前进行开题报告。考核专家小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部分,研究生听取意见后,进一步补充修改。开题报告完成后应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上来,并通知导师登陆导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打印出来,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工作的中期汇报检查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在课题研究完成某一阶段后,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应在学校范围内汇报本阶段课题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与会者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以利于论文研究工作顺利进行。此项工作应有详细记录(详细见“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生中期考核记录表”),该记录材料毕业前需要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归档。开题报告内容的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

(4)论文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记录按《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内容与要求》进行认真填写。

以上科研环节需按时完成,并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进行的科研实践及科研资料的整理,论文中应对本人研究成果做出详细的阐述。

论文字数要求3万字左右,中英文摘要700-1000字(词)左右。

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的有关规定》。

4、发表论文的要求

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学位授予研究成果要求的有关规定(修订稿)》。

5、科研能力考核

导师指导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从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实验数据记录、独立完成科研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八、学位评定与授予

1、硕士学术学位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科研训练并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后,可向所在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毕业申请,经导师、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学位论文盲审或者送审,通过论文评阅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学院(研究所)应由学系(临床科室)聘请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同专业研究生按规定时间统一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做出建议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学术学位的决议,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发表文章、思想素质等情况),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学术学位。

4、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做出是否同意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经再次论文答辩并通过者,可建议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学术学位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5、如再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做出建议不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学术学位的决议并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九、培养方式与要求

硕士生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又要使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入学半年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入学三个月内由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硕士生本人的特点,确定硕士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的预期目标及进度、教学等做出安排。培养计划需经学系(教研室)、科室审批后执行。

课程结束后直接入学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同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与专业外语的学习。

指导方法:采取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导师指导小组可聘请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2-3人组成。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发挥指导教师、指导小组及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对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更适应新形式下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的学习。

以上就是南京医科大学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学术学位学科专业介绍,欢迎广大学学员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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