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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位培养方案

浙江财经大学| 2021-08-20|20185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现设有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保险学四个专业和货币银行、证券投资、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等四个专业方向。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学院的金融学专业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传统金融学理论和演化金融学理论两大领域。

金融学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主要包括四大学术专业领域: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金融学领域的学科交叉与创新发展的趋势非常明显,涌现出许多引人注目的新兴边缘学科,如演化金融学(Evolutionary Finance)就是介于生物学和金融学的一门边缘科学,演化证券学则是介于生物学和证券学之间的边缘学科。

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良好地掌握当前金融理论动态,熟悉金融最新发展方向,把握金融改革中已取得的或已达成共识性的成果,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与具备系统金融知识和创新精神的高级金融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

资本市场运营方向

货币银行方向

金融工程方向

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应修满33学分(含实践活动1学分);所修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硕士研究生须修满37学分(含实践活动1学分)。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金融数学、保险精算、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数理经济学、金融工程、金融经济理论与方法、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等。

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硕士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硕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在导师及导师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导师组、二级学院和校研究生处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预答辩、重合率检测、双盲评审、答辩等关键环节。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博士26人(含博士生),硕士以上学历占95 %以上;高级职称教师3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2人,外聘客座教授20余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浙江省"151"人才2人,已经形成了一支力量较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学习年限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暂定为两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参加专业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为一年)。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可以延长至三年半或缩短到两年。

培养方式

1、培养方案是组织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依据,也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基本条件。专业培养方案应对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培养方式、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培养方案应将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和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硕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应用能力。课程设置应注重优化知识结构。

2、专业培养方案由各二级学院按统一的格式编制,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培养方案批准生效后,应维护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为适应专业发展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的需要,培养方案可以每届修订一次。

3、对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专业技术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使其具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4、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本知识以及科研能力进行评价,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素质、课程学习情况、文献阅读能力和研究能力等方面。考核合格者进入实践与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生至少应完成1学期(6学分)的实践工作量,集中或分散安排均可。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于实践教学有另行要求的,按教指委的要求执行。

实践教学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实务部门进行。研究生须在学位点统一要求下,提供实践计划和实践报告。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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