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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化学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电力大学| 2024-03-20|7413

所属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科名称:化学工程

学科代码:085602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国家使命感、社会责任心和良好道德修养、学术品德,掌握较扎实的化学工程专业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相关化工产品研制、工艺开发和操作控制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实验技术,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较宽的国际视野,能在材料、化工环境、能源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习年限

085602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专业方向

化学工程,主要涉及物质转化、物质组成改变、物质性状及其变化规律,以及相关工艺与装备设计、操作及其优化等技术。覆盖了功能材料化学、催化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工 程、应用电化学和精细有机合成等方向,注重纳米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新型材料在能源化工领域的应用。包含功能材料化学、催化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工程、应用电化学和精细 有机合成等方向。

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三者同等重要;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3、专业实践原则上要到企业进行,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其中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也可以分学期交叉进行。

4、学位论文工作要结合专业实践进行,论文选题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具备工程背景,论文工作的有效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依托行(企)业力量,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通过基地共建、人员互通、项目合作等,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置、课程教学设计、专业实践训练、论文写作指导等方面,构建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合作培养模式。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一般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专业实践4学分。课程学习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选修课程。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

(一)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公共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研究生综合英语、工程伦理、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2、专业基础课程:矩阵论、高等物理化学原理与应用、高等材料化学、材料腐蚀与防护工程、电化学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科技英语(材料与化工);

3、专业技术课程:绿色化学与材料技术前沿进展、催化作用原理、现代分析技术、材料制备新技术、能源与环保、数据处理与实验设计;

4、特色课程:学科前沿、学术研讨、学科实践;

5、必选环节:专业实践。

注:1、为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凡在科研成果、创新创业、社会工作获得突出成绩的,经研究生申请、学院认定后,可以冲抵一定选修课学分。

2、《学科实践》专题课包含至少6学时实验室安全培训。

3、关于课程学习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二)专业实践(4学分) 

鼓励到企业进行,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实践成果要能够反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

学位论文

所有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篇达到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要反映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选题应明确的实践意义、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内容应反映和体现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包含开题报告、学术活动、中期检查、论文评审与答辩等环节,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学术期刊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以录用为准)。所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本人应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如论文的 第一作者为该研究生的导师,则研究生本人必须为论文的第二作者。

2、至少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北大中文核心或以上 等级期刊上至少发表(或录用)1 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同时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1项,专利内容和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专利所有权必须是上海电力大学。

3、至少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专利所有权必须是上海电力大学,专利第一发明人为导师,专利第二发明人为研究生本人。

其他

1、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和研究生本人具体情况确定培养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后,要求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管,一份导师保存,一份存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

2、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修满规定学分,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并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其相应学位。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按《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规定》、《上海电力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电力大学化学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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