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音乐学院
学科门类:艺术学
学科名称:音乐与舞蹈学
学科代码:1302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身心素质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了解“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现状及发展前沿;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从事音乐与舞蹈学理论研究、表演实践和教学工作,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胜任不同层次的学校、机构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或独立从事“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相关的创作、表演、评论等专业工作人员。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研究方向
1、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2、中国音乐史学
3、器乐演奏与教学研究
4、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
5、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
学制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若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硕士生,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必须为第二作者, 均以录用为准)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可申请提前毕业。科学研究、撰写论文的时间必须保证在1年以上。
培养方式
采用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舞台表演实践与学位论文并重,基础理论学习与学术科研结合。
研究生以自学为主。提倡教师采取课堂研讨、表演示范等教学形式。基础理论课程要求学生撰写读书报告并提交任课教师评阅。
导师要负责研究生的个人学习,关心研究生的成长。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科研活动。
课程设置
1、公共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Ⅰ、英语Ⅱ;
2、专业课程:音乐美学、学科论文写作基础、中国音乐史论、音乐文献学;
1)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向:乐律学、田野工作及其技术;
2)中国音乐史学方向:中国音乐史学Ⅰ、中国音乐史学Ⅱ、中国传统音乐理论Ⅰ、中国传统音乐理论Ⅱ;
3)器乐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器乐演奏与教学研究Ⅰ、器乐演奏与教学研究Ⅱ、器乐演奏与教学研究III ;
4)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Ⅰ、演唱与教学研究Ⅱ、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III ;
5)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Ⅰ、蹈表演与教学研究Ⅱ、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III;
6)硕士学位音乐会;
3、选修课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现代科学技术(人文社科)、中国传统文化(理工科)、教师职业技能提升训练、民俗学、世界民族音乐概论、音乐学术前沿专题、田野工作及其技术、中外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20世纪中国当代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舞蹈创作研究(舞蹈方向)、乐律学(非理论方向)、音乐文化人类学、逻辑学导论;
4、补修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
学分要求
研究生应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9学分,非学位课程11学分,必修环节4分(包括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
※学术活动: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要求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至少10次,单独作公开的学术报告至少1次。每次活动均要求写出书面报告或总结,经导师签字后留存,在申请论文答辩时一并交学院。
※实践环节:要求硕士研究生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工作,如承担大学本科生的讲课或助教工作,亦可到中学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必须配备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其中指导本科生不少于4课时、中学生不少于8课时,完成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写出社会实践报告,院和研究生部党团组织要进行组织和考核,完成社会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
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
中期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或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由导师审查后组织三人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小组参加答辩,通过者可继续进行论文阶段工作。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经研究生部审查认可后,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前应至少有一篇与专业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在正规出版物上发表;学位论文应通过校外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有3-5位具副高以上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必须有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上文所述就是温州大学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温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