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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 2024-02-17|8788

所属院系:教育管理学系(教育经济研究所)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

学科名称: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科代码:120403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备教育理论和一般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扎实地掌握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经济与管理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发展趋势;能够熟练运用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的基本方法、技术,具备较好的探究理论问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实践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够用外语阅读专业文献、进行初步的论文写作和学术交流。 有在该领域与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对话和交流的能力。毕业后能够胜任教育管理领域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

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条件者,也可采取在国内外学术单位访学或研修的联合培养的方式。课程学习由导师小组统一安排,教学内容注重前沿性,教学过程注重自主性、互动性,注重学生探究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最长不应超过六年。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一级学科研究方向

1、教育管理

2、学校领导

3、教育评价

4、教育经济与财政

5、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至少修读6学分;学位基础课为学位必修课程;学位专业课包括以学科群为单位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和指向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学位基础课与学位专业课(必修)课程的学分之和不少于5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课程至少选修1门,不少于2学分。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程至少选修1门,不少于2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至少应取得15学分。

导师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和博士研究生已修读课程的情况,要求博士研究生补修一些先修课程。

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外国语;

2、学位基础课程:西方教育管理理论进展、教育政策评论;

3、专业必修课程:教育政策评论、教育经济学;

4、专业选修课程:教育质量保障研究、学校经营管理、数字化时代学校治理、教育财政问题研究、教育研究中的制度主义、国际比较视野中的教育治理。

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 者单位,在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 1 篇学术论文;

(二)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 者单位,在文科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 1 篇学术论文;

(三)本人为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 CSSCI 收录期刊(含扩展版) 上发表 2 篇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培养环节考核

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分为年度报告、研究生伦理与学术规范、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科研成果要求等。

(一)年度报告。

每学年末,博士研究生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经研究所、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研究生伦理与学术规范考核。

该考试以博士生自学为主,网上考核,一般需在第三学期结束后完成。

(三)资格考试

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本专业博士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组织和指导下完成研究生博士资格考试。

具体分审核和考试两部分,审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审核(以导师与辅导员的共同评价为准);课程成绩审核(要求课程成绩优良,无学术伦理问题);两次年度报告成绩审核(报告通过并成绩优良)。考试以笔试加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内容涵盖本专业领域的基础 理论知识、前沿理论动态、以及相关研究方法及技能。具体考试题目由导师小组负责确定并 实施评价,重点考核学生是否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出众的科研潜力,要对学生是否具有成为本领域高水平研究型人才的潜质进行综合评估。学生拿到题目后,在一个月内完成答卷并提交,随后在指定时间进行答辩。资格考试合格者,将作为博士候选人正式进入博士论文写作阶段。

(四)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不少于30次的学术讲座,其中包括在本所范围内公开作一次学术报告。

(五)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的具体实施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实施办法》执行。

(六)科研成果审核

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科研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了解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题目。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站在学科的前沿,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创造性的见解。

(二)论文开题

在中期考核结束后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论证会。研究生必须撰写完整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和撰写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内容框架、撰写计划、核心观点和创新环节以及相关的文献资料。

(三)论文撰写

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该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作阶段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的结构、思路和观点,博士研究生必须保证投入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少于 2 年,以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四)论文评阅和答辩

本专业实行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制度(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在预答辩合格或通过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必须通过“双盲”评定和评阅。“双盲”评定和评阅合格方可举行正式答辩会。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经济及管理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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