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学科名称:电气工程
学科代码:085801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拥有国家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5 年,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为 4 年。
专业方向
085801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分析与控制
2、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
3、新型电力系统规划与运行
4、主动配电网与智能供用电
5、低碳综合能源系统
6、电气设备状态监测与诊断
7、电力系统过电压与绝缘技术
8、新型电能变换与高效利用
9、交直流输配电技术
10、先进电工材料及其电磁特性
11、能源电力经济
12、电气工程高等教育
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三者同等重要;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3、专业实践原则上要到企业进行,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其中不具有 2 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1 年。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也可以分学期交叉进行。
4、学位论文工作要结合专业实践进行,论文选题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具备工程背景,论文工作的有效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依托行(企)业力量,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通过基地共建、人员互通、项目合作等,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置、课程教学设计、专业实践训练、论文写作指导等方面,构建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合作培养模式。
学分要求
课程体系应体现先进性、模块化、符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 的协同优势。
课程学习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
(一)最低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一般课程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 32 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 28 学分,专业实践 4学分。
(二)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框架包含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选修课程和必选环节。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研究生综合英语、工程伦理、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2、专业基础课程:计算方法、矩阵论、工程项目案例与财务知识、电网络分析、现代控制理论、高等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高电压绝缘及试验技术、现代电力电子技术;
3、专业技术课程:新型电力系统规划、新型电力系统保护技术、电力市场理论与技术、中国电力与能源、电气设备在线监测与状态检修、电力电子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综合能源系统建模与优化;
4、专业特色课程:前沿技术跟踪、学术研讨、工程实践。
注:1、为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凡在科研成果、创新创业、社会工作获得突出成绩的,经研究生申请、学院认定后,可以冲抵一定选修课学分。具体内容参照 相关规定。
2、关于课程学习及必选环节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要求
1、课程教学内容应密切结合行(企)业实际应用,体现前沿性、实用性,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重视案例编写、案例库和实验课程建 设。
2、创新教学方法,重点加强团队学习、案例教学、实践(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的运用。
3、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的考核。
4、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理念和要求,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在教学目标、课程内容、考核方式等环节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到教学任务中,实现课程教 学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为必选环节,鼓励到企业进行,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具有 2 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6 个月,不具有 2 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1 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应结合自身特点,设计相应的专业实践内容及考评办法,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专业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2、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选题应明确的实践意义、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内容应反映和体现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3、学位论文包含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评审与答辩等环节,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满足《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规定》的相关要求,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撰写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在学院指定的本学科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核心及以上期刊(期刊目录 另行发布)上录用或发表,或在《上海电力大学学报》上发表。
(2)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研究生第二发明人)获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项;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参加学院指定的学科竞赛(竞赛目录另行发布)并获得如下奖项之一:
① A 类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研究生排名前三;
② A 类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研究生排名一;
③ B 类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研究生排名一。
(5)主力参与完成由导师主持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及以上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及以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要工程科技项目(经费100万元及以上)、或重大横向工程科技项目(单项到款100万元及以上)之一, 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参与项目紧密相关,且学位论文研究时间与项目执行时间有至少1年的重合期。每个项目限1名研究生依托该项要求获得答辩资格。
上述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
其他
1、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和研究生本人具体情况确定培养计划,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一式四份, 其中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管,一份导师保存,一份存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
2、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修满规定学分,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并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其相应学位。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按《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规定》、《上海电力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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