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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学科教学(化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 2024-01-17|5982

所属学院:教育学院

学科名称: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代码:045106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秉承“尚探究,重实践,跨学科,讲情怀”的办学理念,培养卓越的未来中学教师。继承交大教育学科的办学传统,依托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借助与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深度合作,教育学院探索教师教育的“3+3培养模式”:“教育学院+学科学院+实践基地”三方课程贯通,教育学导师、学科导师和实践导师组成的三导师团队协同指导。

本学位点培养目标明确、专业特色突出,课程涵盖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科教育与研究、实践教学与反思的机会。

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教育学院依托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优势,培养拥有教育理想和热忱、具有多学科和国际化视野、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技能突出、科学素养良好、具备教育研究能力的高水平中学学科教师。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己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立足本土文化,厚植家国情怀,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开放的教育理念,成长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新时代教师。

3、具备从事学科教学的必要专业基础,有较好的文化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教育科研素养和研究能力,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5、关注整合性知识的运用,培养跨学科意识,拓展学科边界,提升跨界生长的专业能力,能够肩负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使命。

6、领会课程改革精神,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内容和方法,成为课程研究、开发、实施和评价的主体。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3.5年。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运用案例教学、研讨式授课、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

2、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课内与课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3、浸润式的教育实践,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实习机会,促使学生获得学科教学技能,发展实践反思和行动研究的能力。

4、实行“三导师制”,构建由教育学导师、学科导师、实践导师共同参与的三导师指导模式,形成大学和中学合力育人体系。

课程学习要求

(一)结构及学分要求

进入答辩资格审核环节前至少应完成39学分。其中,公共课5学分,学位基础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8学分。

(二)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学术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

2、学位基础课程: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研究方法、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3、专业必修课程:学科教学法、高等有机化学、高等无机化学、未来教育、学校心理健康与辅导;

4、专业选修课程:艺术教育、教育测量与评价、教师行动研究、教育伦理与社会责任、绿色化工、现代科学分析与技术、班级管理、学习动机理论与实践、STEM教育理论与实践、国际化视野下的教育与发展。

(三)学术报告会

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10次高水平学术报告、学科前沿讲座,学院将记录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听后感。

培养过程要求 

(一)学科综合能力评估

学科综合能力评估是对教育硕士学科水平情况的全面检测,包括学科水平摸底测试、学科能力测试、学科试讲活动。

1、学科水平摸底测试

学科水平摸底测试安排在第一学期初进行,着重考察学生学科基础能力。

2、学科能力测试

学科能力测试安排在第二学期初进行,着重考察学生学科专业知识与能力。

3、学科试讲活动

学科试讲活动安排在第二学期中期进行,形式为“无生试讲+答辩”,综合考察教师基本职业素养。

(二)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其中,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1学分)、微格教学(1学分);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和教育研习(1学分)。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其中到中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学年。

1、教学技能训练

教学技能训练包含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与反思三方面,覆盖教学的各个环节。教学展示依托院级或以上教学技能大赛,由学生设计并展示一节完整的课。

2、微格教学

在观摩微格教学片的过程中,由试讲人进行自我反馈,检验实践过程是否达到设定的目标。指导教师应给予必要的评价与反馈,鼓励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提升的空间。

3、教育见习

在学院统一组织下,赴上海交通大学合作的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见习。见习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观察校园文化,熟悉学校的传统、校风、学风和各种规章制度,观摩课堂教学,了解高中阶段学生的学习特点。

4、教育实习

实习生赴教育实习单位开展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实习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听课、助教、教学设计、试教、定岗授课等活动。在学校导师的指导下,提升教学技能和班级管理能力,高质量地完成实习要求。

5、教育研习

教育研习要贯穿实践教学整个过程,让学生持续反思在实训实践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学生结合教育实习实践,开展关于班级与课堂管理、学科课程与教学等问题的课题研究。在教育学导师、学科导师、实践导师的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撰写学位论文。

注:原则上根据实习中学、实践导师的需求,结合学生学科综合能力评估、修习课程、各方综合表现等因素,学院对教育实习进行统筹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学生须自行联系实习中学(实习中学须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

1、开题报告

教育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初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前应修满34个学分。具体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执行。

2、中期检查

教育硕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检查答辩,汇报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等方面工作进展。具体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实施细则》执行。

3、预答辩

教育硕士研究生应通过实践教学考核,合格后方可于第五学期进行预答辩。具体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执行。教育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审与答辩。

学术成果要求

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但是否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取得答辩资格的先决条件。

学位论文 

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须符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上海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2、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本专业领域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学科方向不得做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各领域)、教育管理等方向的论文论题。

3、论文撰写必须在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之上进行,应广泛并有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关于所研究题目的研究成果。

4、论文应做到体例结构规范,方法科学、合理,观点明确,阐述准确、清晰,并有一定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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