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机械工程
学科代码:0802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学习形式:全日制
培养层次:直博生
学科简介
本学科始建于交通大学1913年创立的电气机械科,1921年建立机械科,自195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首批有权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科,1998年获得我国首批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并拥有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2008和2012年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2015年入选上海市I类高峰学科支持计划,2017年教育部学科评估列为A+学科,并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本学科设有制造技术与装备自动化、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机器人、重大装备设计与控制工程、生物医学制造与生命质量工程、机电控制与物流装备、机电设计与知识工程、振动冲击噪声、薄板结构制造、智能汽车10个研究所。拥有机械系统与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汽车电子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振动冲击噪声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以及复杂薄板结构数字化制造、网络制造与企业信息化两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已形成175人的专职教师队伍,包括院士2人、973首席科学家5人、国家特聘专家3人、长江特聘教授8人、杰青7人、优青8人。学科中青年学术队伍积极服务国家先进制造领域发展战略,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强烈的创新意识、系统的知识结构、综合的实践能力、团队的合作精神、自信的沟通能力”的机械工程学科高层次科学技术研究及管理人才。一百多年来,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国家需求,培养了两弹一星功臣钱学森、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等一大批技术专家和治国英才,其中两院院士21人,大批培养学生在制造、动力、能源、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行业担任重要职务或技术骨干。
培养目标
围绕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培养数理基础坚实、知识结构宽广,专业领域知识精通,创新能力强、具备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机械工程前沿领域专业人才,能胜任高等教育专业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管理等工作。
学生毕业时应达到:
1、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理论知识,宽广的机械工程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深入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和最新发展前沿;
2、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具备对工程科学及技术问题的深入理解和综合分析能力;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理论或实践上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
4、至少精通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具备优秀的学术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080200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研究方向
本学科覆盖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和车辆工程等4个二级学科。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直博生采用全日制学习、导师负责制培养模式。
学制为五年。未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申请批准后其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可以延期至七年。
课程学习要求
全日制直博生,课程总学分≥40学分,总学分上限为60学分。其中GPA统计源的课程≥19学分,必须选择一门全英文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 12.5学分
a)MARX700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必修
b)MARX6003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必修
c)FL6001学术英语,2学分,必修
d)GE6001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1学分,必修,院系开课
e)GE6003 实验室安全教育,0.5学分,必修,院系开课
f)数学课,6学分,必修
2、专业前沿课:GE6011 学术报告会,1学分,必修
3、专业选修课:公共前沿选修课,至少1学分,必修
4、统计如下:
培养过程要求
(一)培养过程环节要求:
资格考试:第3学期完成,不能晚于第5学期(含补考)。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申请开题。补考仍不通过者,经学院审议后进入分流淘汰程序。
直博生的资格考试由学院组织,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与硕博连读生一起进行。
考试内容:选取3门专业基础课进行考试
开题报告:不晚于第6学期前进行。开题报告要求就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开题报告的文献阅读量应不少于50~100篇。
直博生的论文开题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首次开题不通过者,可申请二次开题;两次开题均不通过者,经学院审议后进入分流淘汰程序。
年度考核:开题报告通过后,每自然年进行一次。申请预答辩之前须至少参加一次学院统一组织的年度考核并且考核结果为通过。最晚在第8学期结束前完成首次年度考核。开题报告通过不满半年者可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未按期在第8学期结束前完成首次年度考核者,第9学期起不予以注册,且导师记录博士生培养负面清单1次。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年度考核次数不做限制。具体办法参照《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年度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论文预答辩: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年度考核且结果为“优秀”或“良好”者,可申请预答辩。申请者最早可于年度考核通过后的下一学期、正式答辩前的三个月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博士学位申请流程。
论文答辩:在第10学期前完成(鼓励条件成熟情况下尽早完成,但不早于第8学期),未完成者最多可延期至14学期。答辩由学科组织,答辩前将由学院督导进行形式审查,对发表小论文不合格、盲审成绩过低等情况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学术写作与交流要求
1、至少精通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须有以排序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密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的经历。国际重要学术期刊的具体认定办法详见七“学术成果要求”。
2、应具备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在读期间必须在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上以口头报告形式开展学术交流至少1次,且学术交流的内容须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密切相关。交流形式等具体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的规定》。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具体认定办法详见详见七“学术成果要求”。
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成果是评价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参考,必须是以学位申请人为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
用于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中必须包含不少于三项以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并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创新性成果。创新性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如果第一完成人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且申请人排序第二,则相应成果按申请人的0.5项成果计算。
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成果应该具有重要的理论或工程应用价值,具体展现形式包括:
(1)发表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或高水平国内学术期刊上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其中,国际重要学术期刊是指SCI刊源期刊,但不包含按《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不推荐SCI期刊认定办法》认定的不推荐期刊;高水平国内期刊是指《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相关领域T1/T2档核心期刊。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与高水平国内期刊认定以论文发表或录用当年为准认定。
(2)发表在高水平学术会议的会议论文或者口头报告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高水平学术会议包括本学科公认的国际性学术组织主办的系列专业性学术会议或《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重要国际会议目录》中的会议。口头报告需提供会议录用摘要证明。如果学术会议论文或口头报告学术贡献与发表期刊论文相同,则认定为一项成果。
(3)获得授权的重要发明专利且能提供相关实施应用证明材料。
(4)由中国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国家标准,或由ISO、IEEE、ASME等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及相关行业归口部门统一管理发布的行业标准。
(5)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同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或有关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其他重大成果。
具体详见《上海交大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学位(学术型)授予标准》,对达不到创新性成果要求的博士生,将无法进入正式答辩。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应能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上已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规范科学的研究方法。
1、选题与综述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具有开拓性、前沿性和创新性,应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文献综述应在全面搜集、阅读大量有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所研究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全面、客观的叙述和评论,为论文课题的确立提供支持和论证。
2、规范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是学位申请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严格遵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和《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真实,图表规范,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文字通畅。
学位论文撰写必须遵循和符合《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位论文撰写指南》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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