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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同济大学| 2023-11-24|7313

所属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科名称:城乡规划学

学科代码:0833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现代城乡规划是在市政工程、建筑学和社会治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使用、自然资源、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规划、合理配置和实施管理。在过去的100多年里,城乡规划学科经历了不断变革和逐渐成熟的过程。 作为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城乡规划学科的关注重点伴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需求而不断变化,从传统的设计和工程领域扩展到社会和经济领域、政策和体制领域、生态和环境领域、方法和技术领域,并且不断地吸纳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成为跨学科的综合学科领域。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始建于1952年,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设立我国第一批博士后流动站。经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认定,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为国家和上海市的重点学科。2012年,同济大学城乡规 划学入选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A类)建设计划,2015年同济大学城乡规划学(含建筑学、景观建筑学)入选上海市高峰学科(I类)建设计划。

本学科现有在职教师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师资占60%以上,每年约招收7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5名博士研究生。

近年来,城乡规划学科的教师承担了一系列重要研究项目,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以及教育部、建设部、科技部、上海市和其他地方政府的重要研究项目,并在国内外发表了一大批学术论文和专著,主编 了本专业的多种教材。

在同济大学的城乡规划学科建设中,以城市规划系为核心,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智能规划技术重点实验室、高密度人居环境生态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长三角城市群智能规划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城市规划学刊》编辑部、《GUIHUA》编辑部、自然资源部-同济大学国土空间规划人才研究与培训中心、住建部城市规划和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亚太地区)培训与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亚洲发展 银行“城市知识中心”等协同合作,形成教学-研究-咨询综合体,为城乡规划学科高级人才的全方位培养提供了坚实平台。

本学科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和专业精英。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为人民服务和为祖国富强而艰苦奋斗的献 身精神;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合作、组织与领导能力。

3、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的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秉持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城乡规划领域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其前沿趋势。具有创新型的思维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善于表达学术思想、阐述研究思路和技术手段,具有独立从事城乡规划研究分析能力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协调与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国际视野,熟练使用计算机及数据分析技 术,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城乡规划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展示学术成果的能力。能够胜任城乡规划领域的研究、设计和管理工作。

083300 城乡规划学学术学位研究方向

1、智能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2、城乡规划理论和规划管理

3、城乡规划方法和技术

4、区域和城市空间发展

5、城市开发控制和城市设计

6、城乡社区发展和住房建设

7、城乡交通和基础设施

8、城乡发展历史和遗产保护

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参加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国内课程学习1年,在国外大学学习1年,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第一外国语(德语)、第一外国语(日语)、第一外国语(俄语)、第一外国语(法语)、英语学术文献阅读与翻译、学术英语写作 II、中国文化英语概论II、国际交流英语视听说 II、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

2、专业学位课程:乡村规划研究、现代城市功能与结构、城市设计理论、生态城市理论与实践、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经济学原理、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城市交通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专题、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发展战略与政策、城市设计;

3、选修课程:城市文化社会与空间、社区规划、城市社会学、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区域规划前沿动态、城市规划实施、城市交通规划前沿动态、规划定量分析方法、时空行为规划、城市住房与政策设计前沿、中国语境下的城市政治学、城镇化理论与研究方法导论、韧性城市与城市综合防灾、中国城市交通与规划问题选讲、中美城市发展比较、城市研究方法、智能城市规划前沿、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规划、城市多源数据分析方法、中欧空间规划比较、地理空间信息分析方法、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与实例、近现代中国城乡规划史、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理论、建筑学学科前沿动态、城市居住形态学、建筑研究技术手段、人类聚居环境学、近现代建筑理论与历史、景观学研究前沿;

4、必修环节:专业社会实践(城市规划与设计)、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论文选题、同济高等讲堂、中期考核;

5、补修课程:城乡规划原理(A)、城市工程系统与综合防灾(2)、城市工程系统与综合防灾(1)、城乡规划原理(B)、城市道路与交通(上)、城市道路与交通(下)、地理信息系统。

学分要求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3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专业学位课12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跨学院或跨学科课程至少1门,2学 分),必修环节7学分(论文选题1学分、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2学分、同济高等讲堂2 学分、中期考核0学分、专业社会实践(城市规划与设计)2学分)。

2、专业学位课中的必修课为所有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的必选课程;专业学位课中的非必修课,硕士研究生可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进行选修。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根据研究方向选修至少6门非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中,应至少选修本专业学科前沿课中的2门。学院其他专业的前沿课程为选修。

4、必修环节中的专业社会实践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在导师指导下必须完成的专业实习培养环节,总学时不少于108学时,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

5、补修课程是指本科为非城乡规划学(或城市规划专业)或者毕业于未通过全国高等院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的院校的学生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必须补修的本科阶段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需补修课程的研究生应在六门专业核心课程中至少选 修三门补修课程。在本科阶段未选修过地理信息系统课程且需选修研究生阶段地理信息系统相关课程的,须补修本科阶段的“地理信息系统”课程。所有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由各学科组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集中组织,一般不迟于第三学期完成。第一次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重新选题。若仍未通过,视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处理。在论文的研究过程中,若论文课题有重 大变动,应重新召开选题报告会。

2、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各学科组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集中组织,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不迟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完成;学制为3年的硕士生中期考核一般不迟于第四学期完成。中期考核第一次未通过者,可在6个月后重新考核一次。再次考核不通过者,予以退学处理。

3、盲审: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撰写格式、评阅程序、答辩组织和答辩程序按照《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同济大学学位论文选题评阅答辩工作规范》执行。

5、涉密论文: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保密管理工作,按《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同济研【2018】65号)执行。

学术成果

本专业对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成果暂不做要求。

退出机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累计多于三门(含三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累计多于五门(含五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

2、论文选题或中期考核两次不通过者,视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处理。

3、学制内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予以退学处理。

备注

1、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第1-1.5学年,必修环节中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论文选题、同济高等讲堂必须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2、学位论文选题和中期考核相距时间不少于2个月,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相距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同济高等讲堂是指由研究生院、各学院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前听取不少于16次的纳入同济高等讲堂管理的学术讲座,并将心得体会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4、《城市规划设计》安排在第三学期。参加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选修第二学期的《城市设计》(英文授课)。

上文所述就是同济大学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同济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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