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法学院
学科名称:法律(法学)
学科代码:030502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培养高层次实践型的法律人才。该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将在提升学生法学理论素养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准和法律实务应用能力。为此,将开设适当数量的专业应用型课程,并加强学生的专业实践和法律实务训练。
在达到上述目标的同时,还将培养该专业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其在法学各学科领域内掌握系统专门知识、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并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030502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1、理论法学(含法律史):主要研究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原理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学世界观和法学方法论,熟悉主要法理学流派的理论观点;研究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熟悉和掌握中外法律制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宪法与行政法:主要研究宪政制度、宪政基础理论以及宪政制度在社会领域中的体现和发展;研究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培养学生对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理论理解能力以及实践参与能力。
3、民商法:主要研究民法、商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及公司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4、诉讼法:主要研究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的诉讼程序基本理论问题和相关实务问题。
5、国际法:主要研究国际法领域基础理论以及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6、经济法: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以及竞争法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7、刑法学:主要研究刑法学和犯罪学,在刑法基础理论和实际运用领域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要研究国内、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学分要求
学生修满57学分(其中,必修课36学分,选修课10学分;法律实践6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方可毕业并申请硕士学位。
具体的课程设置如下:
公共学位课:须修2门 5学分
学位基础课:须修10 门 22 学分
学位专业课:须修4门 9学分
专业选修课:须修5 门 10学分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位基础课程:法理学专题、民法学专题、刑法学专题、宪法学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专题、中国法制史专题;
3、学位专业课程: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法律文书训练、法律谈判课、模拟法庭训练;
4、专业选修课程:商法学、国际投资法研究、知识产权法、专业外语、金融法、环境资源法、国际贸易法、公司法与破产法研究。
专业实践(法律实践)
学分数为6学分。
由学生利用第4学期和寒暑假等业余时间自行安排,实习内容应和法律实际相关,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20天,由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
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生须撰写实习报告。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1、在确定选题前要求对法学学科领域的学术动态作充分的调查研究,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
2、论文选题应进行开题报告,经过导师和本专业其他专家审核,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3、论文观点鲜明、正确,所引资料翔实、可靠,内容结构严谨,行文流畅。
4、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5、按两年制的学制安排,论文开题工作在第3学期进行,第3学期、第4学期进行论文写作,第4学期结束前参加论文答辩。
6、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的标准和程序要求,按复旦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学位论文的学分数为5学分。
科学研究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1、系统掌握法学领域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
2、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解决法律实际问题,具备从事相关实际工作的技能。
3、具有较强的文献检索能力。
4、在导师的指导下,了解本专业前沿的发展动态,能独立开展本领域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
5、能运用外语较熟练地参阅外文专业书刊。
基本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其他
1、攻读“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课程教学时间一般为3学期。
2、切实加强对学生参加法律实践的指导与管理,同时,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
3、学位论文工作中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写作与答辩等主要环节在校内完成。
4、在加强课程学习与理论研究的同时,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努力开展实务技能和实践活动的锻炼。
上文所述就是复旦大学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科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复旦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