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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江西师范大学| 2023-10-24|6033

所属学院:心理学院

学科门类:教育学

学科名称:心理学

学科代码:0402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心理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2、勤奋学习,掌握心理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心理学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心理学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写作论文摘要。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心理。

040200 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向

1、脑与认知方向

该方向是研究一般的心理现象与规律的学科。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推理与决策、问题解决、顿悟与创造,以及意识与注意、感觉与知觉、学习与记忆、情绪与认知等人类认知加工的规律以及其认知神经机制等。

2、心理统计与测量方向

心理统计与测量重点研究心理测量的理论与技术、心理统计方法的理论和技术、人员测评的理论与方法。其中心理测量理论主要包括经典测量理论、项目反应理论、概化理论及认知诊断理论等;心理统计方法主要包括一元统计法、多元统计及实验设计等;还涉及研究心理测验与人员测评的理论和方法、教育质量监测的理论与方法等。

该方向当前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项目反应理论、认知诊断理论、计算化自适应测验、结构方程、多水平模型、人才测评理论与技术、教育质量监测的理论与技术等。

3、临床与健康心理学方向

该方向主要对临床与健康心理学方向的理论与技能进行研究,培养复合型应用心理学人才。

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异常人群生物心理社会影响因素、临床评估和心理干预、病理心理特点、咨询技术疗效及影响因素等领域,也包括普通人群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与积极心理治疗、鉴别病因以及健康与疾病和相关功能障碍之间 的相互关联、学校心理健康、职业心理健康等领域。

4、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方向

培养具有发展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技能的研究型人才,使学生能够开展教育和发展心理学相关的高层次学术研究,解决发展和教育心理学的理论问题。

5、社会与经济心理学方向

该方向主要对人格与社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及其在组织管理、消费心理、健康心理、社会与经济决策等领域的应用进行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人格与健康、人格心理与组织管理、社会认知、社会认知神经、社会影响、群体心理、组织行为、社会决策、经济决策、广告与消费心理等。

学制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 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学分要求与课程考试

1、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大类,其中必修课程属于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属于非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核心课、方向探究课;选修课程包括: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

2、补修课程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学科入学或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需补修的课程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 修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但不计学分。

3、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8 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学位课程)不少于27学分,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基本文献阅读与考核1学分)。

4、课程考核

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75分以上(含75分)为 合格,公共必修课和非学位课程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任课教师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自行选择考核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考核方式,都要注重对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评价, 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研究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公共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学术论文写作指导、专业英语;

2、学科基础课程:现代心理学理论和体系、心理学研究方法;

3、方向核心课程:

1)脑与认知:认知心理学、认知控制专题研究、认知神经科学;

2)心理统计与测量:多元分析与实验设计、项目反应理论、认知诊断理论与技术;

3)临床与健康心理学:临床心理专题研究、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团体咨询与疗效评价;

4)心理发展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其新进展、发展心理学及其新进展、学习心理学专题研究;

5)社会与经济心理学:社会与经济心理学研究方法、人格与社会心理专题研究、经济与组织管理心理学专题研究;

方向探究课程 :

1)脑与认知(思维与认知):思维心理前沿问题探究1、思维心理前沿问题探究2;

2)脑与认知(认知神经科学):认知神经科学前沿问题探究1、认知神经科学前沿问题探究2;

3)心理统计与测量(心理统计与测量):心理统计与测量前沿问题探究1、心理统计与测量前沿问题探究2;

4)心理统计与测量(心理测验与人员测评):心理测验与人员测评前沿问题探究1、心理测验与人员测评前沿问题探究2;

5)临床与健康心理学:临床与健康心理前沿问题探究1、临床与健康心理前沿问题探究2;

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前沿问题探究1、发展与教育心理前沿问题探究2;

7)社会与经济心理学:人格与社会心理前沿问题探究1、人格与社会心理前沿问题探究2、经济与管理心理前沿问题探究1、经济与管理心理前沿问题探究2。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两部分。

1、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积极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活动。凡在本校举行或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组织举行的学术活动,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凡校外学术组织和省、部、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及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听取不少于10场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1学分,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成绩由导师综合评定,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2、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教学实践的形式包括课堂讲授、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答疑解难等;科研实践的形式包括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完成自主申报科研课题及参与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科研究基地研究项目等; 社会实践的形式可以是社会调查、技术推广、咨询、科技开发、专业实习及公益劳动等。

进入本专业学习的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至少两周的专业课教学实践,或参加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设计、调研、咨询、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

实践活动占1学分,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硕士生参加实践环节活动的情况记入《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实践活动考核表》,由导师依据研究生参与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中期考核

建立硕士生分流培养机制,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前,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文献阅读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参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执行。

科研能力的培养

1、本专业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在培养科研能力的过程中推动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和拓宽自己的理论和知识基础。

2、本专业硕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一般要求第一学年参加一次省内举行的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第二学年参加一次全国性心理学学术会议。

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

导师组应从选题的价值性和可行性,文献收集、整理、综述是否反映了所选课题的研究现状和前沿,研究拟解决问题是否清晰,以及研究设计是否科学,是否能很好地回答拟解决的问题等角度,对硕士生确定的研究课题和开题报告进行认真考查并提出审核意见,经本学科方向团队审核同意,报院系备案。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 告的若干规定》。

2、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学位点定期组织论文中期检查。

3、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签署意见,方可进行专家评阅。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同意,且专家评阅意见通过方可参加答辩。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培养方式

1、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为主导负责硕士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拓宽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课程学习,夯实学科基础,通过课程学习使硕士生掌握学科专业的系统知识和前沿问题。要求每位硕士生都应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使硕士生在参与科研课题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努力提高硕 士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3、硕士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最迟在第一学期末)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经互选未确定导师的硕士生由学院分配导师。导师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培养计划,对该硕士生的专业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要求及考试方式、实践和参加学术活动环节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或说明, 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心理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4、培养计划确定后,硕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 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须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申请表, 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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