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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江苏师范大学| 2022-02-06|14723

学位点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于2003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招收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目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覆盖16个学科领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育硕士于2019年开始招生。该专业拥有高水平“双师型”导师队伍,形成结构合理的指导团队,构建了校内和校外专家联合培养机制和学研用协作培养人才模式。该学位点现有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10人,并聘请多名中学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作为校外指导教师,导师团队中90%以上的导师有海外研修学习经历,多人获得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骨干教师等称号。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掌握现代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具有较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学学识修养和专业基础,了解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能胜任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发与教学、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有关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行创造性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教育教学工作。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够从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视角进行新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五)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六)身心健康。

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多可延长2年。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等四类。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3学分)

1、外语(2学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4、教育原理(2学分)

5、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6、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7、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

1、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材研究(2学分) 

2、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  

3、学校心理咨询方法与技术(2学分)

4、人格心理学专题研究(2学分)

5、青少年异常心理与评估(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1)心理健康教育前沿问题研究(2学分)

(2)家校合作与家庭教育指导(2学分)

(3)教师个人成长与心理建设(2学分)

2、专业技能类课程

(1)SPSS统计软件操作(2学分)

(2)青少年问题行为及其矫正(2学分)

(3)青少年生涯规划咨询(2学分)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1)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1学分)

(2)班级及课堂管理艺术(1学分)

(3)论文写作与学术交流(1学分)

(四)实践教学(8学分)

1、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教育调查、心理测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内容。

2、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培养方式

(一)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聘任经验丰富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校外指导教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指导和毕业论文指导。 

(二)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践研究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

(三)推行互联网+教学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四)校内培养平台与校外实践基地协同培养。在中小学以及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建立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注重培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专业素质。

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不少于1学年,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到实习基地学校进行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

(一)校内实训:在第1学年完成。依托学校教学技能实训室完成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教育调查、心理测验、课例分析等实训内容,使研究生熟练掌握基本的和课改倡导的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设计及实施技能。校内导师负责管理及评价反馈。

(二)教育见习:教育见习安排在第1学期国庆假期后两周内完成。依托教育实习基地,通过观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参加教育管理专家与教学名师的专题报告或讲座,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了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实际过程。

(三)教育实习与研习:在第4学期完成,共1学期。教育实习与研习采用“1+1双导师制”。聘请教育实践基地学校的教学名师作为该专业研究生的实践导师,实践导师参与“导研”与“导学”。在双导师指导下进行课标学习、教材解读、教学设计和心理健康教育技能训练。教育实习与研习采用双导师制的管理与评价方式。教育实习结束时,按要求提交过程性材料,作为实践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期考核

导师组组织研究生研修的过程性评价,在第三学期组织开题报告之前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由导师组作出综合评定意见。对于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对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补修课程学习情况要纳入中期考核中。

学位论文与答辩

(一)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符合教育硕士学位专业方向(心理健康教育)的培养目标要求。选题应来源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专业学位论文可采用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案例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学教师或教研员。答辩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参与其指导研究生论文的评阅与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与毕业

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仅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只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其他

非师范类专业、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教育学、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不计学分。

以上就是江苏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介绍,欢迎广大学学员报考江苏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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