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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海洋大学| 2024-03-21|4489

所属学院: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科代码:0830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以人类-环境系统为研究对象,一方面致力于利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 术手段,揭示物质在地球表层圈层包括水、土、气、生物圈等的迁移转化规律及其气候、环 境、生态和健康效应,从原理上为关键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方案和指导;另一方面,瞄准世界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前沿,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要求,开展富有特色的环境污 染控制新理论和技术研究,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措施,实现国家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 可持续协调发展。环境科学与工程具有学科交叉、理工交融的特色,涉及到化学、生物学、 物理学、地学、工程技术以及社会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国家双一流学科水产学科的支撑性学科,围绕“生物资源可持续开发与利用和环境与生态保护”学校办学主线,按照环境系统和生态系统紧密结合的思路, 聚焦探究水域和海洋环境问题成因、开发污染治理、环境修复与资源化应用等关键技术,设置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两个培养方向。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具有系统性分析环境问题产生原因和能够解决复杂 环境问题的能力,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的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技术、研究或管理人才。培 养毕业生具有以下品格和素质: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朴忠实,强烈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团结协作、勤奋敬业、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科研素养。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的 基本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研究方法及其应用技术等技能,了解学科发展的现状和动态,形成较宽广的知识结构,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良好的国内外学术交流能力。熟悉本学科领域进展,具备独立、创造性地从事教学、科 研开发、生产及经营管理等领域工作的能力。

3、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心健康。

研究方向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学位点设立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两个培养方向。 

1、环境科学方向,主要研究海洋与大气环境动力学、环境化学、水域环境与生态学,其突出特色是环境科学与海洋科学、生态学的交叉、渗透与融合。毕业生应具有一定的环境科学和海洋科学基础知识,了解环境科学学科研究前沿,有一定的解决海上和陆地环境问题的研究经验,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具有一定的独立解决本研究领域中比较重要 的科学问题的能力,毕业生能胜任环境科学相关的科学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研究方 向包括:(1) 污染物环境行为和归趋;(2) 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与生态环境效应;(3) 生态 环境保护与健康。

2、环境工程方向,主要研究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相关的环境工程材料、工艺与设施,海洋与 城乡及水域环境保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毕业生应掌握环境工程学科及交叉领域的基础 知识,熟练掌握环境工程的专业理论与研究技能,了解本领域研究方向和动态,具有开展本 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毕业后能胜任高等学校、 科研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具体研究方向包括:(1)污染 控制与治理;(2) 废物处理与利用;(3)环境生态工程。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如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毕业。硕士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 5 年。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基础课程一般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

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完成24学分的课程学习以及必修环节(文献综述和学术活动各2学分,合计4学分),共计28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通过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并取得授予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等条件者可申请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获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一外语 A(英语口语)、第一外语 A(实用学术英语)、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海洋生态环境);

2、专业学位课程:

1)环境科学:海洋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与资源化、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安全与风险、高级环境化学、环境地球化学;

2)环境工程:污染防治与资源化、海洋环境保护、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安全与风险、高级环境化学、环境材料学;

3、前沿课程:海洋、环境与生态科学前沿课程1;海洋、环境与生态科学前沿课程2;学科经典文献导读(环境科学与工程);

4、选修课程:海洋、环境与生态系统建模;环境大数据与地理信息系统、现代环境综合实验、现代环境生物技术、环境采样与高等仪器分析技术、生态毒理学、环境毒理与健康风险、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可持续发展引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系统动力学、海洋学概论。

培养环节和学分基本要求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导师(组)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所学课程、必修环节、内容要求、学位论文计划等做出具体规定,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文献综述

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方向,查阅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撰写文献综述,并进行公开报告。文献综述撰写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文献综述管理实施办法》。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对拟选的课题进行全面的科学论证,确定研究内容和范围,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挖掘创新点,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进行公开报告,由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4、中期考核

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5、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须贯穿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主要形式有参加学术报告(讲座)、学术研讨会和作专题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6、学位外语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须通过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方可授予学位,学位外语免考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免试的规定》

7、论文撰写及答辩

所有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篇达到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要反映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研究中达到的学术水平,表明本人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包括:

①应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②对论文所有相关的内容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分析研究。

③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明确、实验设计或调查方法合理、数据资料真实、分析方法正确、 结论可靠。

④学位论文逻辑清晰、文笔流畅,撰写符合《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⑤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用价值或学术参考价值。

⑥学位论文须经过专家评阅和公开的答辩,关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办法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博士/硕 士学位论文抽检(授学位后抽检)。

8、学位授予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院(学科)应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细则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洋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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