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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 2024-09-29|1851

所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名称:材料与化工

学科代码:0856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专业概况

材料与化工侧重于化工领域、材料领域以及材料与化工交叉领域的应用研究。材料工程领域主要以物理、化学等自然学科为基础,研究材料的组成及结构、制备及加工、性质及使役性能四个基本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和制约规律,以及材料与构建的生产制备技术、加工工艺及材料对环境的影响与保护。化学工程领域是研究化学工业和其他工业过程中所进行的化学 过程与物理过程共同规律与应用技术的工程领域,它以化学工程学科为指导,基础理论与工程应用相结合,涉及产品研制、工艺开发、过程设计、系统模拟、装备强化、操作控制、环 境保护、生产管理等内容。

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国家最早一批建立的学科点,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分别位列A档和 B+档,同时均为江苏省内排名第一的优势学科。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化学工程与技术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与化工和轻工技术与工程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为依托,以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特 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工信部“面向工业催化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5个国家级平台为基地,以服务社会与区域发展需求为宗旨,充分发挥应用转化和解决关键重大技术问题方面的优势。

培养定位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高尚思想品德、严谨治学态度、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掌握材料与化工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一 门外国语。

学习年限和学分

085600 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满总学分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4学分(公共学位课程12学分,专业学位课程6学分,专业选修课2学分,公共选修课4学分),参加学术讲座/报告(至少15次)2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对于同等学历或转专业入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所读学科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或者加修本专业领域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不少于两门),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但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学科科技英语写作、实用英语写作、综合英语、工程应用数学、应用统计、矩阵论、数理方程、最优化方法、随机过程、数值分析、数学建模、工程伦理;

2、专业学位课程:高等分离工程、高等反应工程、材料与化工传输原理、材料与化工现代研究方法、高等物理化学——原理与应用、化工系统工程、工业催化技术、化工热力学、高等有机化学、高等仪器分析、水处理技术与工程、材料加工原理、产品设计与制造技术;

3、专业选修课程:吸附过程及其应用、色谱技术、精细有机合成、X射线衍射与材料结构表征、仪器分析测试原理与应用、化学工艺典型案例、化工技术经济、化工过程工程设计、化工装置设备计算与工程设计规范、膜过程、药物化学、化学生物学、高等分离分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纳米材料制备与应用;

4、公共选修课程:信息检索、第二外语、英语口语、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中国传统文化。

必修环节管理

1、学术讲座/报告/体育(2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十五次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至少两次为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中至少五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同时参加校园阳光长跑、体育运动会等活动,才能取得学术讲座/报告2学分。

2、专业实践(6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验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环节共6学分。

专业实践具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需在答辩前完成,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由校内外专家、专业实践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记6学分; 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具体要求见《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南工研(2019)12 号)。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论文工作须在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含企业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2、论文开题

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实际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研究生在选题、实践调研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在本领域范围内公开进行,由3-5名相关领域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其中至少有2名是以产业教授为代表的企业专家。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南工(2014)研字第17号)。

3、论文评阅与答辩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4、学术成果要求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按照《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考核办法》施行。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上文所述就是南京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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