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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MPAcc会计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 2024-08-16|1919

所属学院:商学院

学科名称:会计

学科代码:1253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会计职业人才提出的更高层次要求,而将传统的会计研究生教育与面向实务工作的培养有机结合的一种高层次实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式。在经济全球化加速推进,企业跨国经营、资本跨境流动日益频繁的背景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将进一步优化我国会计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和结构,加强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的培养,形成应用型高级会计人才的梯次结构,扩大我国会计人才竞争优势和会计行业国际影响力。

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法治观念,精通一门外国语言,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及金融法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备扎实司法调查鉴定技术和商事法律逻辑思维的高素质、复合性、应用型、国际化的会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终身学习意识、探索创新精神和法治观念;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经济法及商法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领导潜质、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

4、熟练掌握和运用数据处理技术,支持企业正确决策;

5、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

培养方向

12530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设两个研究方向:

1、司法会计与舞弊调查。该方向主要研究现代财务舞弊的特征和趋势,财务舞弊的调查、识别和防范,以及法律诉讼领域中的会计运用;

2、会计与商事法。该方向旨在研究企业会计、审计、内控等规则设计、应用与商事组织、商事交易法律制度之间的兼容互补性,以检视并改进会计工作、企业管理和市场交易的效率与合规性。

培养对象与学习年限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全日制学习,学制两年。

因特殊原因,经导师与会计硕士中心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学习年限可延长1至2年。

课程设置

课程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8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和讲座学分。

(一)公共必修课(5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2学分,从以下课程中选修一门课程)

1、管理理论与实务(2学分)

2、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学分)

(三)专业必修课(14学分)

1、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3学分)

2、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3学分)

3、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3学分)

4、审计理论与实务(3学分)

5、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2学分)

(四)特色必修课(6学分)

1、商法原理(3学分)

2、司法会计学(3学分)

(五)选修课(必须修满12学分)

1、会计法专题(2学分)

2、企业税务筹划(2学分)

3、财务报表分析(2学分)

4、舞弊调查与证券犯罪(2学分)

5、公司战略案例分析(2学分)

6、战略管理(2学分)

7、公司法(2学分)

8、证券法(2学分)

9、大数据与财务决策(2学分)

10、并购与IPO(2学分)

11、中国开发区与经济社会发展(2学分)

12、会计专业英语(2学分)

13、供应链系统与协同管理(2学分)

14、国际会计审计准则(2学分)

15、会计应用研究方法(2学分)

16、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2学分)

(五)实践课(必须修满7学分)

1、参加本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5学分)

在学习期间应完成不短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法律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2、案例研究与开发(2学分)

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等。由指导老师考核评定后,学生取得相应学分。

(六)讲座学分(2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0场校内讲座,撰写并提交讲座学习纪要与心得。由指导老师考核评定后,学生取得相应学分。

培养方式及方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下要求:

1、课程设计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注重会计与法律复合型方向。

2、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重视案例教学、沙盘演练、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行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以及政府部门实务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4、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讲授。

5、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以及社会服务等。

6、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中期考核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参加中期考核。考核在第三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由会计硕士中心负责。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运用会计、审计、财务、法律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方法,体现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学位论文应采用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2万字。

第二学期末,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论文选题,与指导老师商量基本确定后,着手收集、积累资料,拟定论文写作提纲,并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安排一定时间到业务部门进行专业实习或调查研究,为写论文进一步收集资料,并在学期末积极完成论文初稿。第四学期用于论文修改与定稿,并安排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工作。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附则

学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其他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培养方案由会计硕士教育中心拟订,经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施行。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政法大学MPAcc会计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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