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科名称:旅游管理
学科代码:1254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创新能力和旅游职业素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
2、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和较高的道德品质,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强烈的“旅游情结”及职业忠诚度。
3、具有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学科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旅游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熟悉旅游业务实际运作,能将所学知识创新性运用于实践业务管理过程,具备从事旅游理论研究、业务管理和高校教学科研的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大中型旅游企业、各 级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相关单位管理工作。
4、了解旅游管理的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旅游管理问题研究的科学方法,其硕士学位论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家经济建设有一定价值,并具有一定创新意义。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6、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学习方式和年限
学制2年。课程学习1年,业余时间(周末和晚上)上课,修完课程后到联合培养单位和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并完成学位论文。 在条件许可时,部分课程的讲授可放在校外旅游管理实践基地进行,通过理论和实际的直接“对话”,提高学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或教学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紧密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 内应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并开始执行个人培养计划。
2、课程教学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过程密切联系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重视基本理论及实际应用,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 教学等方式。
3、课程考核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注重过程考核,突出对研究生运用所学的理论 知识和技术方法分析、解决旅游业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核。必修课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选修课考核方式为考查。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考试、课程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也可以多种形式结合使用。考核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方式,公共课的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必修课的合格成绩为75分,选修课合格成绩为60分。采用五级分制成绩评定方式,必修课考核达到“中”以上为合格,选修课考核达到 “及格”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4、强化实践必修环节,研究生到旅行社、酒店、旅游景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类院校等实务部门从事旅游相关工作6个月。在省内外建立稳定的旅游实践基地,切实做好旅游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开展实践前应制定实施方案,并依据实施方案组织研究生深入实践基地或相关单位实践并掌握旅游相关业务操作规范、组织流程管理、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等。建立科学的旅游实践活动考核评价和实践能力展示机制,实践结束后,研 究生应撰写一份5千字以上的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实践成绩评定实行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评分制。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实践必修环节学分。
5、实行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机制。一般在第4学期初对研究生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课程学习、学位论文选题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查找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着力进行改进。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其学习年限或劝其退学。
6.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成立导师组,导师组由校内导师、实践导师代表共同组成。在旅游行业部门选聘一批具有高级职称、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教师担任实践导师。通过师生互选为每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各1名。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实践导师主要负责实践环节的指导,同时可参与专题讲座、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实现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
7、实行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成长负全面责任。同时,学校成立导师组,导师组一般由5—7名本专业领域校内资深导师、 实践导师代表共同组成。导师组主要负责课程教学、教育实践、学位论文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和监控工作。
125400 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1、文化旅游产业
2、旅游教育
3、旅游企业经营管理。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必修环节 3 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
1、公共必修课(9学分)
(1)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3学分)
(2)专业英语(3学分)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2、专业核心课(7学分)
(1)旅游学原理(3学分)
(2)服务管理(2学分)
(3)旅游信息系统(2学分)
3、专业方向必修课(11 学分)
(1)旅游产业经济分析(2学分)
(2)旅游规划与战略(2学分)
(3)旅游营销与品牌建设(2学分)
(4)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2学分)
(5)旅游投资与财务管理(2学分)
(6)论文写作指导(1学分)
2、专业限选课(选满6学分)
A、文化旅游产业方向
(1)文化旅游项目策划研究(2学分)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2学分)
(3)江西历史与省情(2学分)
B、旅游教育
(1)旅游消费者行为(2学分)
(2)江西旅游战略研究(2学分)
(3)旅游电子商务(2学分)
C、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方向
(1)旅行社特色经营专题研究(2学分)
(2)户外旅游经营(2学分)
(3)茶文化研究(2学分)
3、专业任选课(选满 2学分)
(1)生态旅游专题研究(2学分)
(2)旅游礼仪与形象(2学分)
(3)文化产业经营管理(2学分)
(4)旅游市场调查与预测(2学分)
(5)现代旅游教育专题研究(2学分)
(6)学科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4、实践必修
到实务部门从事旅游相关工作6个月,实习单位与学校导师分别评价合格,方可计3分。在职研究生原则上安排在研究生工作单位或同一县(区)域内相关单位中进行。(3学分)
另:跨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补修3门本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工作由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论文写作、论文检测和评阅、预答辩、论文答辩等环节构成。除实践必修环节外,研究生须修满规定的必修课课程学分且通过中期考核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2、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旅游业实践,来源于旅游行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案例研究报告。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组负责组织,研究生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经导师组审查评议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下一阶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一般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根据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导师组可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报告会。
4、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对论文的评价主要考核其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看其内容是否有新见解,或看其使用价值(如对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的贡献)。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应经导师审阅且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学位。
5、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校内外评阅和优秀论文评审等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机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论文答辩一个半月前)提交规定格式的学位论文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1名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位论文评阅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6、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有在实际部门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管理职位的专家。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或12月。
毕业和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必修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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