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缘起于1940年国立中正大学文法学院,著名社会学家雷洁琼教授、著名刑法学家蔡枢衡教授是办学先驱,学院学术底蕴深厚。院系调整后的江西师范学院1959年设立政教系,1993年更名政法系,1998年更名为政法学院。2004年12月,政法学院和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马列部与思政部)合并组建新政法学院,2015年9月,政法学院分设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设有法律系、社会学系、公共管理系三个系和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三个教育中心。有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哲学五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江西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是学校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学院现有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硕士点下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制史等8个二级硕士点;公共管理一级硕士点下设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2个二级硕士点;有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和社会工作硕士(MSW)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毕业生,他们成为了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律师行业的领导和骨干。目前学院在读研究生500余人、本科生1200余人。
江西师范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双证)于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2011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已有逾10年办学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在省内广受好评。
1、培养目标定位准确。自面向全国招生以来,我校MPA学位点秉持“发挥优势,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我校及政法学院学科优势,形成了清晰的培养目标:第一,依托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的专业特色与优势,培养基层党政机关高级公共管理人才。第二,充分发挥师范大学资源优势,面向各级各类民办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培养教育行政管理高级人才。第三,依托我校“江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中心”和“江西省红色资源教育与开发研究中心”,借助廉政文化研究和红色资源开发与教育方面的资源,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现今,我校MPA学位点共设三个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方向、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方向和教育行政管理方向。
2、师资力量雄厚。MPA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硕导33人,博导6人,两人具有海外访学经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33人,占比为94%。近年来,MPA学位点引进了3位年轻博士毕业生,师资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专任教师中,全国MPA优秀教师1人,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专家3人。12位专任教师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其中2项为重点项目。专任教师主编出版了6部公共管理专业高校通用教材。部分专任教师的咨政报告及研究成果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对政府相关部门决策产生了积极影响。
3、注重实践导向。MPA学位点聘请了15位长期在党群部门、政府机关等公共部门任职,既有丰富的公共管理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的公共管理理论功底的领导者、管理者担任MPA兼职导师,充分发挥他们公共管理实践方面的优势,提高MPA研究生公共管理能力,MPA学位点同时建有公共管理实验室,模拟公共管理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思考、分析实现问题的能力及其决策能力。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