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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艺术硕士音乐领域音乐表演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介绍

东华理工大学| 2023-08-05|6568

所属学院:艺术学院

学科名称:艺术硕士

学科领域:音乐领域

学科代码:135101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领域方向:音乐表演

学科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艺术学科发展起步早,始于1977年创办的艺术系,下设美术、音乐专业,是江西省最早设置艺术类专业的院校之一。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科教学美术获得国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5年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紧缺学科的国培基地。201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涵盖美术、艺术设计、音乐3个专业领域。

培养目标

全面依托东华理工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已有的育人文化,以通识博雅、技艺卓群为理念,培养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表演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理解力和音乐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具备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培养方式

全日制学习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并重的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导师负责制为基本方式,强化艺术实践环节做好艺术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在校内外剧场、歌舞剧团等单位建立稳定的艺术实践基地,因地制宜聘请实践基地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家作为校外导师,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即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导师要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要按培养计划的内容制定每学期的学习计划,学生撰写周记,导师定期审阅。同时在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即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的综合性素质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集体授课与训练和个别技能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营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保障适度学时数和学分比例的实践类课程,以保证专业教学质量。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

课程设置与学分

1、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三个部分,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必修环节包括培养环节和集中性实践环节。

公共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专业审美视野,掌握专业实践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专业选修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为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和跨专业选择提供空间,有利于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必修环节中的培养环节着重于指导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撰写,中期作品的报告,毕业音乐会和各类自主学习活动等;实践环节着重于指导研究生进行艺术实践等,培养研究生开阔眼界,了解音乐艺术前沿,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艺术实践的能力。

2、课程设置总学分51学分。其构成是:公共必修课9学分,专业必修课34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8学分,音乐表演毕业音乐会和毕业论文不计学分。所有必修课程均制定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主要授课形式、考核形式及要求、参考书目等。

2、艺术硕士音乐领域(音乐表演方向)研究生课程设置,详见表《音乐领域(音乐表演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实践环节与培养环节

1、舞台实践:舞台实践是音乐领域(音乐表演)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舞台实践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舞台实践具体要求为:第一、二、三、四学期每学期各举办一场校内综合音乐会(每场1学分),研究生在每场音乐会声乐须演唱2至3首、器乐须演奏1至2首作品由专业教师负责考核。 第五、第六学期每学期参加2场校内外举办的大型综合音乐会或音乐活动。(每场1学分,共8学分)

2、野外采风考察:需由专业教师带队完成野外采风考察,考察时间不少于2周,结束后需撰写考察报告及完成相应的音乐作品,由专业教师负责考核。(共2学分)

3、文献综述:要求在对本专业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专业领域的研究现状(包括主要学术观点、前人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争论焦点、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原因等)、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研究思路。专业文献综述不得少于0.5万字。文献综述应于学位论文开题前由导师考核通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4、开题报告:按《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考核办法》进行,开题报告需经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审核通过。

5、中期实践报告:按《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进行,重点汇报前期课程学习及实践成果,由音乐领域导师组负责考核。

6、毕业音乐会:选择本专业曲目参加个人毕业音乐会。由音乐领域导师组负责考核。

7、学术活动: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6次学术活动,可以是听学术讲座,也可以是参加展演活动。

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研究生的毕业考核的基本原则,应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包括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缺一不可。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 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 30%。 毕业考核各环节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在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二者亦可同时进行。提倡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进行(如表演专业的讲座式音乐会等)。

(一)专业实践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专业实践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 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各方向申请人须提供 2 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且须表演规定曲目(见文后附件2)。每场音乐会不少于 40 分钟,其中独奏(唱)部分不少于 30 分钟;曲目类型可包括独奏(唱)、重奏(唱)等多种形式;两场音乐会曲目的风格应囊括至少三个及以上不同时期和多种流派、20 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中应至少包括一首(部)优秀中国作品。

3、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

良好:84分-70分(含70分)

合格:69分-60分(含6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二)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须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的内容相结合;论文符合 

《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论文主体部分(不含谱例、图表)不少于0.5万字。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5 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中必须包含相关行业专家一名)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要求详见《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

(四)其他规定

1、研究生须根据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研究生能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基本依据。

3、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等项目,均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考核。

4、本学科研究生必须参加校内外举行的各类音乐活动。

5、其它培养环节(如中期考核等)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东华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学业档案

本领域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学分、成绩等)、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现场影音录像等)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资料须纳入个人《学业档案》,由学院存档。

上文所述就是东华理工大学艺术硕士音乐领域音乐表演方向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东华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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