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名称:材料工程
学科代码:085601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材料工程领域概况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是涉及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的工程领域。主要培养从事新型材料的制备、材料特性分析和改性、材料的应用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拥有江苏省高端结构材料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材料摩擦学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光子制造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金属基复合与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等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科学严谨的科研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较强的工程设计、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能力。
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085601 材料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如确有必要可申请延长,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确属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提前毕业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实践要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执行学校、企业(行业)“双导师”指导制。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同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第一外国语;
2、基础理论课程:数理统计、工程数学、近代物理基础、高等材料无机化学;
3、专业学位课程:材料物理与材料化学、热力学与固态相变理论;
4、专业选修课程:材料研究进展与发展趋势、材料结构现代分析技术、材料性能测试与分析(实验)、无机材料制备方法、外场与材料性能分析、先进功能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先进金属材料制备与加工、失效分析与预防、Casting theory and Practice、能源材料导论、先进陶瓷材料、功能材料与器件、陶瓷性能学、高分子材料研究进展、先进复合材料及技术、材料与冶金专业英语
学分要求
课程总学分2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14学分,同时应至少选修1门全英文或双语课程。
实践学分要求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的学术活动和必修环节采取学分制,统称为实践学分,包括学术活动、外文文献阅读、学术研讨汇报、实践环节等4个环节。实践学分须完成11学分。实践学分和课程学分不得通用,研究生的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均满足要求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环节。
1、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10次以上的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后必须形成完整的学术报告。
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国际会议或全国性高层次学术会议,凡硕士生在国际会议或全国性高层次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人学术论文者可视同其学术活动环节合格。
2、外文文献阅读(2学分)
硕士生须至少阅读 1 本主要经典著作中列出的书目和不少于30篇外文文献,并写出读书报告,由学科组织专家小组统一考核并记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3、学术研讨汇报(1学分)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文献研读交流、学术研究进展汇报和专题研讨汇报,且不得少于1次,1学分/次。
4、实践环节(6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进行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生不得少于一年)的企业(行业)技术(技能)实践。
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
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尤其是外文文献,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 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论述学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科研成果、工作计划等关键问题。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试行集体开题,由学科(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必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学科成立学位论文开题专家考核小组(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回避),由 本学科或相关学科5名专家组成,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开题考核工作。学位论文开题试行专家小组评分制度,学位论文开题成绩分数位于实际开题人数的后10%的研究生为暂缓通过,须进行2次开题,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开题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至 多两次学位论文开题机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一年后方可申请送审答辩。
2、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得的科研成果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获取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3、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格式参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4、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详见《江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
其他要求
详见《江苏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
上文所述就是江苏大学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