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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浙江大学| 2022-03-19|14051

培养目标

学生应掌握材料工程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备独立从事或承担新材料与新工艺开发的基本能力,成为具有高新材料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的高层次材料工程技术人才。

学制

2.5 年

研究方向

1、半导体材料及器件; 

2、能源材料及电池技术;  

3、信息材料及器件;

4、磁性材料及器件;    

5、新型材料及加工技术。

课程学习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26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5学分;公共素质类课程1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读书报告2学分。

课程设置

公共学位课程:硕士生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

专业学位课程:材料加工技术、材料工程产业及发展、材料结构与性能、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固体化学、半导体物理、材料近代研究方法、X射线衍射及其应用、材料电子显微学、材料湿化学合成与制备、晶体生长、非晶态材料物理基础、材料热力学

专业选修课程:实验安全教育、能源材料及电池技术、物质磁性与磁性材料、复合材料工程、电子陶瓷材料及应用、宽带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器件、半导体制造技术基础、太阳电池原理与技术、环境材料、电化学测试技术、功能材料化学、介电材料的测试技术、先进结构陶瓷材料及应用、多孔及介孔材料、自组装纳米结构材料、纳米材料与纳米器件、半导体测试技术、半导体薄膜物理与技术

培养环节要求

1、专业实践要求:根据学位论文课题,在实践基地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2、读书/实践报告要求:在学期间,需参加学院等组织的学术讲座活动至少2次;根据专业实践活动,完成实践报告1篇;参加完成与研究方向相关的研讨班(Seminar)报告至少2次,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读书报告4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文字材料。

3、开题报告要求:在第一学年结束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并递交相关材料,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1.5年。

4、专业外语要求:按照浙江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5、科研成果要求:按照浙江大学及材料学院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浙江大学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学科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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