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培管理学院 专注人才成长发展

华东师范大学保险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 2024-08-13|1791

所属学院:统计学院

学科名称:保险

学科代码:0255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保险硕士项目将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理解和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的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风险识别技术与管理方法、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理论与实务、保险数理基础知识、金融风险管理策略与工具以及相关领域 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解决保险实务中重点与难点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综合性人才。

在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过程中,着重训练研究生以下三方面的能力:

1、 把握保险宏观监管和相关经济政策的能力,理解并能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其保险监管相关政策;

2、深入理解保险公司运作机制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模式,具备从事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工作和保险公司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 各种风险测度工具的特性和市场运作原理,具有进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能力。

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的人员。 

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两年,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 

培养方向

025500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研究方向为:风险评估与管理、商业保险经营管理。 

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采用脱产全日制。

2、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专题讲座相 结合,培养学生应用专业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 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士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 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4、加强实践环节培养。

5、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要修满38学分,其中,公共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4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3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各类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公共课(5学分)

1、公共英语(2学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4学分)

1、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2学分)

2、人身保险学(3学分)

3、财产保险(2学分)

4、保险法学专题研究(2学分)

5、保险经营管理实务(3学分)

6、保险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13学分)

1、保险数理基础(2学分)

2、保险精算(2学分)

3、公司金融(2学分)

4、大数据分析技术(2学分)

5、实用商业数据分析(2学分)

6、商业银行管理(2学分)

7、财务报表分析(2学分)

8、投资银行(2学分)

9、投资学(2学分)

10、高级计量经济学(2学分)

11、公司治理(2学分)

(四)专业实践(6学分)

保险专业的实习实践主要让学生学完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之后,通过了解、熟悉金融保险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运作及管理等认识性活动,初步培养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并对保险业务开展现状有一定的了解,为以后的专业学习打下必要的实践基础,同时初步了解本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工作方向,以及明确为承担今后工作,在校期间应学习和掌握的基本技能。

 保险硕士强调在金融、保险行业的专业性和实践性。专业实习是增强全日制专业硕士能力的关键环节,是专业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实践期满结束后必须参加实践展示及提交《专业实践报告手册》。《专业实践报告手册》基本要 求如下:

1、专业实习要求事项

(1)专业实习基本情况 

内容:填写实习单位介绍,填写实习工作记录。

(2)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内容:根据个人的实习岗位,结合实习工作内容,填写《实习月记》和《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3)专业实习考核评定 

内容:由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工作记录,对实习情况做出鉴定意见和综合评价,并签字盖章。

2、专业实习学生要求

(1)全日制专业硕士必须参加专业实习,不得免修。

(2)在金融保险相关工作岗位实习实践不少于3个月。

(3)实习手册的上交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按时上交并按照要求实习者方可修满专业实践的6学分。

3、专业实习评定

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综合评价和校内导师的鉴定,为学生的专业实践成绩录入成绩。实践成绩以实践手册中校外实践老师给出的分数为主要依据。(注: 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90;良好:89-75;合 格:74-60;不合格:≤59。)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要与保险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应着眼于解决保险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论文形式提倡风险管理的案例分析、风险管理或保险宏观与微观调 研报告、金融保险产品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 3 万字。

学位授予

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师范大学保险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经济学在线报名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