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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培养方案

浙江师范大学| 2021-08-05|17783

浙江师范大学的社会学学科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政史系下设的社会学教研室,经过近20年的学术积累,从本世纪初开始快速发展:2000年获得社会学二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09年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社会学二级学科被批准为浙江省重点学科;2010年获得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培养目标

1、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2、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接受社会学研究和社会调查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实证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课程设置

学位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英语阅读与写作、国际学术交流英语、英语口语

学科平台课:社会学学科前沿与研究动态、社会统计学与SPSS的应用、质性研究方法、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

学位专业课:社会一经济制度分析、社会发展与现代化理论

专业选修课: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现代家庭问题研究、究设计与学位论文写作、妇女与社会性别研究

补修课程: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论文要求

(1)论题有现实针对性或理论价值;立论正确,方法科学,观点新颖,有独到见解;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理论和政策观点的阐述能自圆其说。

(2)通篇内容要体现上述"科研能力与水平"的要求,能够准确地归纳和描述论文选题所涉及的必备的基础理论、前沿成果和研究动态;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能够体现本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并有所创新;能够反映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水平。

(3)字数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要求(3~5万字),参考文献不能少于50篇,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师资力量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现有教职工85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7人,博士(含在读)42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博士生导师4人。郑杭生为我院双聘教授,李景源、李崇富、王永昌、赵剑英、杨海蛟、谷迎春、应松年、童之伟、彭真明等为客座教授,王金玲、杨建华等一批知名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为兼职教授。

科研成果

近五年来,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89项,出版各类著作132余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780余篇。

学术交流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5大洲、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30余个国(境)外大学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学校具有招收长、短期来华留学生资格,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经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学校成立有“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广大师生自费出国留学提供相关服务。浙江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长期承担我国教育援非高层培训工作。学校是外交部“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中非智库10+10合作伙伴计划”、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非洲)研究高级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执行单位,并于1996年在喀麦隆建立汉语培训中心,至今在乌克兰、喀麦隆、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建立了4所孔子学院。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学制为3年。

培养方式

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采取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导师组的集体培养作用,又要注重硕士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导师要全面关心硕士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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