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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JM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4-08-15|2013

所属学院:法学院

学科名称:法律(非法学)

学科代码:0351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以法学学科为基础,发挥上海的地缘优势,培养具备良好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法律职业操守、精通商事金融等领域知识,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具有创新创业思维的高层次法商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 3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的学习年限累计不超过2年。

专业方向

035101 法律(非法学)硕士学位专业通过法律实务选修课方式确定法律实务领域的不同专业方向。

法律实务的专业领域方向,按照法律职业和相关行业法律实践的需求设置,是为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熟练掌握某个专门法律领域的知识和职业技能,具备和强化在特定行业领域内的法律实务能力。

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高级英语口语与写作、Legal Systems of the World、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

2、学位基础课程:民法专题、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事诉讼法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经济法、法律职业伦理、国际法专题、刑法专题;

3、专业选修课程:法律方法论、国际贸易法律与实务、公司与企业法律实务、国际投资法律与实务、合同法律与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实务、资产管理法律与实务、知识产权与法律实务、保险法律与实务、证据法专题、税收法律与实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题、公共政策专题研究;

涉外法治与国际组织人才方向专业选修课:国际公法和私法实务、国际经济法实务、国际组织法实务、世界贸易组织法、WTO经济学、货物贸易规则与实务、服务贸易规则与实务、国际投资规则与实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国际商事仲裁、竞争法律与实务、区域贸易协定和自贸港(区)法律与实务;

4、跨专业选修课:世界贸易组织经典争端案例研讨、税法与税收筹划、创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专题、公司金融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研究、政治经济学前沿问题专题研究;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涉外法治与国际组织人才方向跨专业选修课:国际贸易实务、创业管理、税法与税收筹划、企业与公司法、金融法、商法、合同法、国际金融研究、跨文化管理专题、电子商务;

5、实践必修课程:法律检索与法律写作、民商事案例分析、商事争端解决训练、非诉法律事务训练、实务实习;

涉外法治与国际组织人才方向实践课程:跨国并购案例分析、法律文书与贸易谈判文案写作、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例教学讨论课、非诉法律实务;

6、实务实习;

7、毕业论文。

学分要求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 71学分。(该总学分不包括学位论文的5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学位基础课程33学分,选修课程21学分,实践训练课程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名师讲座2学分。

培养方式

采取本校具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和校外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

法律实务方面的专业方向课程、法律实务专业选修课程、法律实践训练课程,由具有教学能力的法律职业人士/本校具有实务经验的教师担任。

法律专业课程不少于四分之一的案例教学内容。所有课程教学注重教材或教学资料的课外阅读(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

采用多途径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着重培养学生符合法治发展方向、适应法律职业需求并且经过强化的实践能力。实习实践原则上从第四学期开始,如在第四学期之前完成论文初稿并经过导师同意的,可以提前实习。

科研要求

在校期间应当积极参加校内外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法律实务研究项目,参加校内外相关的专题讲座和学术沙龙,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务与应用能力。具体科研要求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突出问题意识,形式上主要为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

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学位论文的具体写作要求参见《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修满规定的学分且各课程考试合格者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JM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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