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学科门类:教育学
学科名称:教育学
学科代码:0401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和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该学科研究生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与南京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1998年、2000年、2005年先后获准设立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课程教学论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得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硕士点设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5个二级学科(不含教育技术学);现有导师24名,其中教授12名,副教授12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6名。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在院校研究、教学论、课程论以及大学内部治理等领域形成自身特色与优势。“十二五”以来,本学科获准立项一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取得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先后主持“反思与重构:中国现代大学德性研究”、“小学生学科能力测评研究”、“我国职业教育学术课程与职业课程的整合研究”、“汉语聋童的叙事特征及其叙事能力发展的干预研究”等2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美国院校研究的质量旨趣——基于高等教育问责制背景的历史考察”、“我国大学组织内部机构生成机制研究”、“教学理念向教学行为转化的内隐机制”等7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本学位点已有100余名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有的已成为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的业务骨干。
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格健全,教育基础理论扎实,教育科研或教育实践能力较强,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胜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科研等机构的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的研究与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系统的教育科学专业知识,打好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具有较好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流畅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实践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和一定的语言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040100 教育学一级学科研究方向
1、 教育学原理
(1)基础教育理论与实践
(2)学校教育管理
(3)教师专业发展
2、课程与教学论
(1)课程与教学原理
(2)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3、学前教育学
(1)学前教育基本原理
(2)学前儿童身心发展与教育
(3)学前教育课程和教师发展
4、高等教育学
(1)高等教育基本理论
(2)高等教育管理与评估
(3)高校德育与学生事务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5、职业技术教育学
(1)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2)比较职业教育
(3)职业教育课程论
(4)职业生涯规划
学制和培养年限
学制为3年,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多不超过2年。
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充分考虑研究生个人发展。采用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导师个别指导(助理导师协助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围绕教育学相关领域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具体实施方面,已与国际知名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将尝试通过1.5+1.5联合培养或短期出国交流的形式,切实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同时还与当地一批中小学和幼儿园形成“教学科研联合体”,为研究生培养提供教育教学实践平台。
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构成。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和外语类课程,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原则上由本学科组织开设。非学位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设,专业选修课由本学科组织开设。具体课程结构如下:
A、公共基础课(7学分)
英语阅读(2学分)
英语写作(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B、专业基础课(6学分)
教育基本理论研究(2学分)
教育心理学(2学分)
教育研究方法专题讲座(2学分)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
课程论(2学分)
教学论(2学分)
课程与教学发展史纲(2学分)
C、专业必修课(6-10学分)
1)教育学原理(8学分)
当代教学理论流派研究(2学分)
中小学课程与教学前沿问题探析(2学分)
教育管理专题研究(2学分)
近现代中外教育史(2学分)
2)课程与教学论(8-10学分)
a、课程与教学原理方向(8学分)
课程论(2学分)
教学论(2学分)
课程与教学发展史纲(2学分)
当代教学理论流派研究(2学分)
b、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10学分)
学科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2)
学科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学科教育史(2学分)
学科教育评价(2学分)
学科热点问题分析(2学分)
3)学前教育学(8学分)
学前教育基本原理(2学分)
儿童游戏理论与实践(2学分)
幼儿课程理论与实践(2学分)
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4)高等教育学(6学分)
高等教育学(2学分)
高等教育管理研究(2学分)
高等教育史(2学分)
5)职业技术教育学(6分)
职业技术教育学(2分)
比较职业技术教育(2学分)
职业技术教育课程论(2学分)
D、非学位课程(10学分)
1)公共选修课(4分)
文献检索(2学分)
SPSS应用(2学分)
2)专业选修课(6学分)
a、教育学原理
教育哲学(2学分)
教育社会学(2学分)
教育政策研究(2学分)
学校德育研究(2学分)
学术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
b、课程与教学论
课程政策研究(2学分)
教师教育研究(2学分)
综合课程研究(2学分)
学术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
c、学前教育学
中外学前教育史(2学分)
幼儿教师教育(2学分)
学前教育名著导读(2学分)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2学分)
d、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名著导读(2学分)
高等学校组织与管理(2学分)
高等教育政策研究(2学分)
学术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
e、职业技术教育学
中国职业教育史(2学分)
职业教育政策研究(2学分)
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2学分)
学术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
E、其他环节(8学分)
中期考核
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2学分)
学术沙龙与研讨(1学分/10场)
教育实习与实践(3学分,1学分/22工作日)
校外(境外)学术交流(2学分/22工作日;1学分/1次学术会议)
(二)学分要求
1、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达到37学分,其中必修19学分,选修10学分,其他环节(科研训练和实践)8学分。
2、以同等学力报考和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两门本科课程,每门课程按1学分计,但不计入规定的总学分之内。
3、考核方式,学位课程采用考试形式,非学位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必须要达到70分方视为合格,其他课程达到60分视为合格。学位课程有不合格且参加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阶段。
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按照3年基准学制安排。
实践活动
为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将实践环节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实践可分为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等形式,可根据研究生职业发展需要,选择适当的实践活动形式,并以调查报告的形式考核,以22工作日折合1学分。
课外阅读与科研计划
在学期间,各方向研究生应阅读一定量的专业文献,包括书籍和专业学术期刊。建立读书报告制度和学术沙龙制度,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10次以上(含10次)的校内学术交流活动,由导师组和导师负责对读书报告和学术沙龙的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10次学术交流活动折合1学分。
为进一步拓展研究生的视野,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与各种形式的校外、境外学术交流活动,由双方导师参与研究活动的考核与评价,1次学术会议折合1学分,22个访学工作日折合2学分。鼓励研究生积极申报、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并独立完成和撰写一定分量的科学研究报告。在研究工作基础上,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规定在省级公开刊物发表2篇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作为申请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中期考核
在第三学期末课程学习结束之后,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考核环节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中期考核采取学院审核、研究生自评和导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生在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价。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开题与写作阶段。
开题报告
选题及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论文写作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文献准备,了解本人主攻方向的相关研究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开题报告会由导师组组长负责组织导师组成员或外请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评审委员会,由报告人向评审委员会及该专业全体研究生进行选题的陈述和论证,由评审委员会会同导师组进行考核与评价,决定是否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求具有系统的研究思路和计划,反映系统科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和学术探索,具有一定的科学上的前沿性和重大实际工程的应用价值。论文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量,有明确而可信的研究结论。论文撰写应符合规定要求,具有良好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文字表达精炼准确,格式规范,外文摘要等符合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在开题报告通过以后方可进行实质性写作阶段,导师必须定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论文的结构安排、主要内容、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全程指导。导师组在第五个学期末举行论文的预答辩,根据论文完成的进度和质量决定是否进入正式答辩环节。在论文正式答辩之前2个月,对所有研究生的论文实行校外双盲送审制,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答辩环节。答辩会由导师组组长负责组织,邀请校外学科专家主持答辩会,导师组共同参与,且实行学生导师回避制度。论文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学位论文通过是硕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毕业与学位申请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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