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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自然地理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江西师范大学| 2023-06-08|7271

所属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学科名称:自然地理学

学科代码:070501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精神和生态文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围绕创新能力培养这一核心,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新貌,勇于创新、创造的科学精神,树立为实现中国梦求实进取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乐观创新,积极向上。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端正正确的学术态度、学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治学方法;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独立承担专门工作的能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努力撰写科研论文,至少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能比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外文文献的阅读,并能准确地撰写论文外文摘要等能力。

 4、拥有健康的体魄,健康、耐挫的乐观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

培养方向

自然地理学专业培养方向将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区域环境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不断调整和更新。目前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有:

1、全球变化与人地关系

高分辨率地层研究、区域环境变化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响应模式研究及区域环境安全,区域人地关系演化。

2、湖泊环境与湖泊健康

研究全球变化下的湖泊、湿地功能变化的机理与湖泊湿地健康的微生境及功能演替。

3、水文/水资源与水环境

区域水环境安全与洪水资源化,流域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响应机制。

学制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为一年至一年半;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一年半至两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公共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学术论文写作指导、地理专业英语;

2、学科基础课程:现代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应用;

3、方向核心课程:系统学与地理学、环境科学、现代地理学中的数学方法;

4、方向探究课程:全球变化与区域响应、自然地理学学术前沿;

5、方向选修课程:水文水资源、遥感地学分析、GIS和遥感在植被生态研究中的应用、水文模型及其应用、环境分析与实验方法、恢复生态学、湿地生态。

学分要求

自然地理学课程设置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实用性和前沿性。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核心课和方向探究课四级必修课程体系;非学位课程,即选修课程,包括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跨学科选修课。对于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生,应补修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硕士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 37 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学位课程)不少于26 学分,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不少于9 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基本文献阅读1学分)。每学分以16学时为标准安排教学。

(1)公共必修课(共5门,8学分)

《公共英语》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自然辩证法》

《学术论文写作指导》

《地理专业英语》

(2)学科基础课(2门,6学分)

按一级学科设置,其中1门须为原理类课程,1门须为方法论或研究方法课程。

(3)方向核心课(3门,9学分)

(4)方向探究课(4学分)

(5)方向选修课(至少6学分)

(6)公共选修课(至少选1 门,至少1 学分)

(7)跨学科选修课(至少2 学分)

(8)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需补修的课程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但不计学分。

对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都附有课程简介。课程简介包括课程名称、英文译名、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学时、学分、开课单位、任课教师及职称、教学内容及要求、教材及参考书目等。

课程考核

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75分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分为闭卷与开卷;原则上,学科基础课、方向核心课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方向探究课为考查课,由任课老师自己决定如何考察。

无论采取哪一种考核方式,都要注重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研究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提倡以要求学生撰写文献阅读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课程考核。

必修环节

1、基本文献阅读与考核

充分发挥经典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学科基础知识中的作用,硕士生在读期间应充分阅读本学科研究前沿著作和学术期刊,把文献阅读情况作为硕士生中期考核淘汰的重要指标。硕士研究生基本文献(学术论文、期刊、专著等)阅读数量不少于 80 种(本、篇),著作数量不少于 15 本。导师是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其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基本献阅读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如其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出现较多考试不合格的情况,下一年将控制或减少其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

基本文献考试共组织三次。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初和学期末各安排一次、第四学期开学初安排最后一次。合格后计1 个学分。

2、学术活动

为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硕士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本专业为硕士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设学科前沿讲座等。在读期间,硕士生应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听取不少于10场由校内外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 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院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合格后计1 个学分。

3、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社会调查、方案设计、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和研究报告等,硕士生参加实践环节活动的情况须记入《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实践活动考核表》,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中期考核

为建立硕士生分流培养的机制,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毕业论文开展后,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文献阅读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

1、考核程序

1)个人自查。研究生按中期考核的内容与要求,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综合评定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发表的论文等材料送交研究生秘书。

2)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中期考核会。由研究生本人汇报人学以来的德、智、体诸方面情况以及论文进展情况等,研究生当场解答考核小组提出的有关问题,然后退出会场,由导师介绍研究生基本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研究生本人的汇报,所递交的材料和学习成绩,结合导师的补充介绍,提出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地打分测评,研究生秘书进行综合、平均后确定研究生各项得分和总分,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得分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4)学院审定。学院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和成绩,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2、考核等级

中期考核等级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1)优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优异;各门学位课考试均合格,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 分;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研究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开题报告成绩优秀。

2)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无明显缺点;各门学位课考试均及格,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完成了论文综述,开题报告通过公开论证,成绩良好以上。

3)不合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现有下列行为之一,思想素质考核为“不合格”: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侮辱和诽镑他人而坚持不改;破坏公共财产,偷窃他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赌博、打架斗殴,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影响恶劣;违反校纪校规,未经批准,擅自缺课或离校,情节严重;其它性质恶劣的行为。业务能力方面有以下情况者为不合格:课程平均成绩低于70分以下者;有一门学位课程在75分以下或两门非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科研工作能力差,未完成论文综述或论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科研工作者;考核小组一致认定毕业论文进展和学术成果不合格者。

3、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内容均为优秀者且符合提前毕业和提前攻博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在评选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时,优先考虑当年中期考核为“优秀”者。

2)经考核合格者,则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3)因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原则上应中止学习和学籍,硕士生入学前为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参加本科生分配,其它人员退回原单位。因业务能力不合格者,应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参加中期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时间相应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应中止学习和学籍,硕士生入学前为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参加本科生分配,其它人员退回原单位。

4)中期考核前非本人原因未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情况暂缓通过,限期修完有关课程后再予以通过。

科研能力的培养

1、鼓励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在培养科研能力的过程中推动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或拓宽硕士生的理论和知识面。

 2、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聆听有关学术报告活动至少1次,并撰写有关摘要或笔记的要求。

 3、硕士研究生在毕业论文送审前,必须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达成如下目标之一:

 1)在B类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并发表学术论文(EI检索);

 3)主持完成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1项;

 4)出版专著或专著章节(排名前二);

 5)国家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或授权1项(排名前二);

 6)以第一排名获得学院认定的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

 7)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其他业绩。

未完成以上要求者,毕业论文必须提交给院学术委员会审查。若院学术委员会投票未予通过,毕业论文不予送审。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抓好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审与答辩等关键环节,并对文献资料、实验(调查)数据、参考文献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导师要加强从开题到科研、论文写作、答辩的全过程指导。论文内容应以研究生本人从事的实验、观测和调查的材料或模型模拟为主。本专业硕士生论文科研时间不少于1年。硕士学位论文要充分反映课题研究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成果,研究的课题要有新见解和新突破。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江西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才能进行专家评阅和答辩。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明确导师

每一位研究生必须拥有明确的导师,导师作为研究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及思想教学工作。

2、自学为主,听课学习和科研实践相结合等学习方式

充分调动研究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多种方式,注重本学科发展的最终成果的了解和掌握,加强其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3、因材施教

导师对硕士生培养要充分考虑不同本科背景,因材施教。

4、严格考核制度

在导师确定、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方面都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自然地理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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