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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海洋大学| 2024-02-16|6304

所属学院: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船舶与海洋工程

学科代码:0824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位点面向海上浮式平台、深海工程装备、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等技术领域的工程和技术需求,综合机械、控制、流体力学、固体力学以及机电一体化等基础学科, 重点研究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技术、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声学与振动以及相关的控制技术,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 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本领域理论研究和工程技术开发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通过有计划的培养,使研究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 高层次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系统、深入地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工程实践素质;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发展动态和国际学术研究的前沿;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文献检索、写作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开展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科研工作,并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研究方向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设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声学与振动等三个研究方向。

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方向:包括水面浮式结构物设计分析技术、水下作业平台总体设计和性能分析技术、结构系统安全性评估技术、船载系统故障诊断技术、极端环境新材料设计和应用技术、海上结构防腐技术、可靠性分析理论及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及应用、损 伤探测技术及应用等研究内容。

2、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方向:包括海洋风能、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系统多能互补集成技术、高效获能系统设计技术、能量快速转换技术、海洋储能与制氢 及储氢技术、以及连接器、传感器、储能单元、平台系统可靠性技术等研究内容。

3、声学与振动方向:包括系统动力学建模与仿真技术、振动分析与控制技术、有限元理论及应用技术,以及声场重构、传声器阵列、声学超材料、多模式混合传感器系统开发与数据 处理技术等研究内容。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毕业。硕士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 5 年。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基础课程一般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

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完成24学分的课程学习以及必修环节(文献综述和学术活动各2学分,合计4学分),共计28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通过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并取得授予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等条件者可申请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获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一外语 A(英语口语)、第一外语 A(实用学术英语)、科技外语(海洋工程);

2、专业学位课程:

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分析与设计(双语)、数值计算方法及应用、算法设计与分析、流体仿真与应用、矩阵论、海洋材料腐蚀与防护;

2)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分析与设计(双语)、数值计算方法及应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流体仿真与应用、矩阵论、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海洋材料腐蚀与防护;

3)声学与振动: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分析与设计(双语)、数值计算方法及应用、智能控制、流体仿真与应用、机械振动、声学技术概论;

3、前沿课程:学科研究进展课程(基)、渔业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前沿课Ⅰ、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前沿课Ⅱ;

4、选修课程:导师研讨课程、海洋仪器与测量应用、海洋物联网工程、机电系统控制实验、工程伦理学、海洋渔业船舶工程与管理;

5、补修课程:材料力学A、工程流体力学。

培养环节和学分基本要求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导师(组)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所学课程、必修环节、内容要求、学位论文计划等做出具体规定,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文献综述

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方向,查阅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撰写文献综述,并进行公开报告。文献综述撰写的具体要求详 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文献综述管理实施办法》。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对拟选的课题进行全面的科学论证,确定研究内容和范围,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挖掘创新点,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进行公开报告,由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4、中期考核

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5、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须贯穿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主要形式有参加学术报告(讲座)、学术研讨会和作专题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6、学位外语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须通过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方可授予学位,学位外语免考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免试的规定》

7、论文撰写及答辩

所有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篇达到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要反映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研究中达到的学术水平,表明本人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包括:

①应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②对论文所有相关的内容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分析研究。

③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明确、实验设计或调查方法合理、数据资料真实、分析方法正确、 结论可靠。

④学位论文逻辑清晰、文笔流畅,撰写符合《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⑤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用价值或学术参考价值。

⑥学位论文须经过专家评阅和公开的答辩,关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办法按照

《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博士/硕 士学位论文抽检(授学位后抽检)。

8、学位授予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院(学科)应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细则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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