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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建筑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同济大学| 2024-01-07|9343

所属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科名称:建筑学

学科代码:0851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环境的学科,也是关于建筑设计艺术与技术结合的学科,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和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需求及审美要求的物质形态和空间环境。建筑学是集社会、技术和艺术等多重属 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建筑学与力学、光学、声学等自然科学领域,水工、热工、电工等技术工程领域,美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律等人文学科领域有着紧密的联系。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共同构成综合性的人居环境科学领域。

同济大学建筑学学科创立于1952年,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同类高校中首批招收研究生(1956),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1),首批通过国家专业评估(1992),是我校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建设重点学科之一,创建了我 国首个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2003)与城市设计专业(2019)。2016 年入选上海市 “高峰学科”建设,2018年入选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本学科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1名,法国建筑科学院院士2名,美国建筑师协会荣誉会士2名。教授41名,副教授61名。本学科利用实践平 台,建立以7家一流企业为核心的联培网络,建设两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实 行双导师制,企业导师 52人。

本学科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社会实践和国际合作办学等领域取得了卓著的成果,科研、教学和实践成果多次获得国际和国内学术奖励,出版大量专著、译著和教材,在国内外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大量有影响的论文,在国内外具有突出的学术地 位和广泛的影响力。近年来,不断强化和拓展国际合作办学的模式和深度,与世界范围内众多一流院校,包括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包豪斯大学、鲁尔大学,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帕维亚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工业大学、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科罗拉多丹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伦斯勒理工学院,瑞典查尔姆斯理工大学,瑞士苏黎世高等工业专科学校等开展合作人才培养和合作科研活动,建立了国内首屈一指的双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

与本学科点相关的研究与实践机构有:同济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高等研究院、同济大学高密度人居环境生态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下设数字设计实验中心、智慧 城市实验中心、历史建筑保护实验中心、绿色建筑实验中心等)、同济大学建筑设计 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本学科还拥有1个国家级建筑规划景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建筑规划景观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和2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

本类别授予建筑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和专业精英。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为人民服务和为祖国富强而艰苦奋斗的献 身精神;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合作、组织与领导能力。

具体体现为以下5点: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正确的专业价值观。

(2)扎实掌握建筑学基础理论知识,系统了解国内外建筑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跨学科知识和自主获取、更新知识的能力。

(3)能够针对城市和建筑领域的现实问题进行观察分析,提炼出明确的设计研究问题,综合案例分析、现场调研、环境分析等手段,提出创造性的设计策略;掌握规范的学术写作方法。

(4)善于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够熟练地使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推进设计和表达设计思想,具备使用外语进行设计研究和交流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理论结合实际能力和适应能力,能胜任专业设计、专业管理和技术研发等工作;拥有国际视野,具备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的能力。

085100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方向:主要研究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客观规律和创造性构思,建筑设计的技能、手法和表达;

2、城市设计方向:主要研究城市形态的发展规律和特点,通过公共空间和建筑群体的安排使城市各组成部分在使用和形式上相互协调,展现城市公共环境的品质、特 色和价值,从而激发城市活力、满足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社会需求;

3、室内设计方向:主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生态环保、高效舒适、优美独特、满足人们物质和精 神生活需要的内部环境;

4、建筑遗产保护设计方向:主要研究建筑遗产与历史环境保存、修复、利用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方法,通过建筑遗产的价值评估与特征分析,建筑病理研究,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设计等手段,实现建筑遗产的传承与再生。

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与修读年限: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其中专业实践时间半年。对部分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规定的批准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培养方式: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研究性设计论文三个主要环节组成。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本校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担任,副导师为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

学分要求

1、培养环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必修环节和补修课程四部分组成。

2、学分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40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至少5学分,专业学位课至少16学分,非学位课至少8学分(含跨学院或跨学科课 程至少1门,2学分),必修环节11学分。

3、选课要求

(1)必须在英语授课的理论类课程中选修1门课程,该课程的成绩同时作为专业英语的成绩。

(2)非学位课程中的“其它类课程”模块最多选修 1 门。

(3)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非学位课和专业非学位课。公共非学位课包括跨学 院或跨学科课程至少 1 门(2 学分)、数学类、计算机应用类、第二外语、体育健身 等课程。

(4)补修课程是指本科为非建筑学及非相关专业的学生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需 要补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不计学分。符合该情况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至少补修一门 设计类课程。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第一外国语(德语)、第一外国语(日语)、第一外国语(俄语)、第一外国语(法语)、英语学术文献阅读与翻译、学术英语写作 II、中国文化英语概论 II、国际交流英语视听说 II、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专业学位课程:建筑设计(III)、专题设计(Ⅳ)、建筑设计原理、近现代建筑理论与历史、论文选题与写作方法、建筑学学科前沿动态、专业英语(建筑学专业硕士)、设计前沿、案例调研方法、建筑技术科学基础;

3、非学位课程:城市气候学、住宅产业化、建筑批评学、中国古代建筑文献、建筑人类学、中国营造法、当代中国城市问题选讲、建筑与城市空间研究文献、东方园林及其造园理论、中国建筑史专题、西方建筑史专题、历史建筑实录方法、现代城市的形成、当代中国建筑与城市文化、当代抽象艺术与实践、虚拟现实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研究、油画人体写生、现代住宅类型学、居住与社区发展、环境心理学、城市设计理论与城市片区规划发展问题、西班牙的建筑遗产保护和当代、建筑价值标准论述、建筑设计中的历史向度、古建筑鉴定与维修、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城市历史遗产保护、环境控制与设备选型、高密度建筑设计与创作逻辑、建筑外围护结构与构造、中德建筑比较、建筑策划、建筑的结构与材料、环境行为学、西方百年室内设计史评述、当代节能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的实践与方法、设计与分析—公共建筑的案例分析、城市设计评论与案例研究、上海建筑史概论、建筑与城市光环境、城市发展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对策、陶艺与造型、城市与区域研究专题、建筑研究的方法、中国文化与造型、可持续建筑的能源与环境、中国当代建筑研究导论:范式与主题、中国近现代城市建筑的历史与理论、中国当代艺术活动的案例解析、室内设计的理论与方法、室内设计中的新材料新技术、城市形态、节能建筑原理、建筑安全消防技术、数字建筑学的理论历史与方法讨论、建筑遗产案例研究、雕塑空间艺术、现代雕塑、建筑病理学、建筑遗产保护的历史与理论、能量与热力学建筑前沿、当代大型公共建筑发展、篆刻艺术、可视化建筑性能分析、城市设计分析技术、遗产保护材料修复方法;

4、必修环节: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论文选题、全日制专业实践、同济高等讲堂、中期考核;

5、补修课程:专题设计Ⅰ(环境与建筑设计)、专题设计Ⅱ(城市与住区设计)(限建筑学)、专题设计Ⅱ(室内设计)(限室内设计方向)、专题设计Ⅲ(自选题)。

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应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则上应用汉语撰写;留学生可用英语或用事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批准的其他语种撰写学位论文,且必须在学位论文中附加详细汉语摘要。

1、论文选题: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由各学科组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集中组织, 一般不迟于第三学期完成。第一次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重新选题。若仍未通过,视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处理。在论文的研究过程中,若论文课题有重 大变动,应重新召开选题报告会。

选题应从实践出发,充分调研,完成一个具有相当难度和工作量、并具有学术研究内涵的设计课题,形成一个完整的包括调研报告、设计论证以及设计成果在内的学位论文。

2、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各学科组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集中组织。 学制为 2.5 年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不迟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完成。中期考核第 一次未通过者,可在 6 个月后重新考核一次。再次考核不通过者,予以退学处理。

3、盲审: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撰写格式、评阅程序、答辩组织和答辩程序按照《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同济大学学位论文选题评阅答辩工作规范》 执行。

5、涉密论文: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保密管理工作,按《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同济研【2018】65 号)执行。

成果要求

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和撰写学术著作。

退出机制

1、在学期间累计多于三门(含三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

2、论文选题或中期考核两次不通过者,视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处理。

3、学制内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予以退学处理。

备注

1、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第1~1.5学年,必修环节中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论文选题、同济高等讲堂必须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2、学位论文选题和中期考核相距时间不少于2个月,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相距时间不少于6个月。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

3、同济高等讲堂是指由研究生院、各学院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前听取不少于16次的纳入同济高等讲堂管理的学术讲座,并将心得体会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4、专业实践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专业实践应结合学位论文选题进行。

上文所述就是同济大学建筑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同济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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