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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JM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 2024-09-22|1080

所属学院:法学院

学科名称:法律

学科代码:0351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专业简介

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2000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27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该专业现已为社会培养研究生60余名,分布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行政执法部门,就业形势良好。

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非法律专业背景从事法律学习和研究的特定专业学位形式,主要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2、掌握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3、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5、身心健康。

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学制及学习年限

03510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学分要求及培养方式

1、采用学分制:必修课为45学分,学生自选选修课不得低于8学分。

2、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以突出法律方法的训练与法律技能的培养。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3、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导师组,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在第二学期进行导师和硕士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各位硕士生的导师,并制定好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专业学科组、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4、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法律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技巧。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英语、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列原著、政治专题讲座;

2、学位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司法伦理学;

3、学位专业课程: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4、选修课程:

1)民商法学:民商法导论、合同法专题研究、婚姻家庭法专题研究、海商法;

2)法理学:法理学研究、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立法学研究、自然法学派研究、分析实证法学派研究、比较法研究、性别与法律研究、法院功能研究、法律适用技术研究、人权研究、司法原理分析;

3)法史学:中国行政法史、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近代化研究、中西法律文化比较、中国法律思想史;

4)宪法与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港澳台行政法、比较宪法、国家赔偿法研究、行政程序研究、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经济行政法;

5)刑法学:刑法学专题研究、港澳台刑法、犯罪数理统计、刑事侦查学、刑事证据学、犯罪心理学、量刑基本原理;

6)国际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国际技术贸易法、电子商务法、跨国公司法;

7)经济法学: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劳动法、环境法、竞争法、财税法、公司法。

选修课自第二学期开设,适用全院硕士研究生选修课总目,实行学生自主选修。学生选修课程不得低于8学分。选修课以考查方式考核学生成绩。

科研与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测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渠道。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要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

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得少于二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由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上文所述就是江苏大学JM法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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