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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海洋大学| 2024-05-26|1962

所属学院:马克思主主义学院

学科门类:法学

学科名称: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科代码:0305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的学科。该学科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研究马克思主义在世界上的传播与发展,特别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担负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服务于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高素质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培养目标

本学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良好的创新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能够胜任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党政事务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并立志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研究等相关工作。

2、熟悉马克思主义主要经典著作,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较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和前沿问题,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对本学科的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做出创新性研究,具备一定的创新素质。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5、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研究方向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设置以下三个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本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社会公平正义。重点在三方面展开研究:一是马克思社会理论及当代价值研究,二是当代社会思潮及其演变研究,三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特质 及其进路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本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历史飞跃的实践及理论成果。重点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研究:一是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研究,二是新时代文明实践和乡村振兴建设研究,三是海洋强国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

本方向主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及其创新与发展。集中三方面问题研究:一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和合力育人研究,二是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三是海洋意识教育和法治思维研究。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毕业。硕士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总体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内应至少完成33学分的课程学习以及必修环节。其中公共学位课8学分,专业学位课13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前沿课程4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文献综述和学术活动各2学分,合计4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 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

符合毕业条件、通过硕士研究生外语学位课程考试以及取得授予硕士学位所要求的科研成果等条件者可申请学位。

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每个学分对应的标准学时数为16学时(政治课、外语课除外),每门课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

对于跨一级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当补修覆盖本学科的专业骨干课程2~3门,并要求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学分不能代替以上各项规定的学分。允许修我校本科课程作为补修课,但不列入研究生毕业成绩单。补修课具体科目以下列课程为优选,也可因人而异,由导师根据培养方向指定,补修课程须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列出。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一外语 A(英语口语)、第一外语 A(实用学术英语)、论文写作指导;

2、专业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和方法、党的建设专题研究、当代社会思潮研究;

3、前沿课程:当代马克思主义学术前沿专题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

4、专业选修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专题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究、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

5、补修课程:中国共产党历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培养环节和学分基本要求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导师(组)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所学课程、必修环节、内容要求、学位论文计划等做出具体规定, 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文献综述

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方向,查阅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撰写文献综述,并进行公开报告。文献综述撰写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文献综述管理实施办法》。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对拟选的课题进行全面的科学论证,确定研究内容和范围,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挖掘创新点,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进行公开报告,由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4、中期考核

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5、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须贯穿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主要形式有参加学术报告(讲座)、学术研讨会和作专题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6、学位外语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须通过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方可授予学位,学位外语免考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免试的规定》。

7、论文撰写及答辩

所有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篇达到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要反映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研究中达到的学术水平,表明本人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包括:

①应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②对论文所有相关的内容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分析研究。

③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明确、实验设计或调查方法合理、数据资料真实、分析方法正确、 结论可靠。

④学位论文逻辑清晰、文笔流畅,撰写符合《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⑤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用价值或学术参考价值。

⑥学位论文须经过专家评阅和公开的答辩,关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办法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授学位后抽检)。

8、学位授予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院(学科)应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细则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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